鄂尔多斯市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暨思想政治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旗区总工会、各产改试点单位:
现将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协调小组印发的《关于建立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情况评价考核机制的意见》(产改字〔2022〕1号)和《省级单位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评价考核评分表》、《内蒙古自治区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暨思想政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建立发挥企业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主体作用机制的实施意见》(内产改办发〔2022〕4号)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参照全国、自治区相关要求做好年度工作安排。
联系人:苗露
电 话:0477-8500078,18547783498
附件:1.《关于建立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情况评价考核机制的意见》(产改字〔2022〕1号)
2.《省级单位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评价考核评分表》
3.《内蒙古自治区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暨思想政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建立发挥企业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主体作用机制的实施意 见》(内产改办发〔2022〕4号)
鄂尔多斯市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暨思想政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