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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鄂尔多斯市总工会党组关于四届市委第五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6-13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8月31日至11月16日,鄂尔多斯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总工会党组开展了巡察。2018年12月1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并对做好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四届市委第五轮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主要做法 

鄂尔多斯市总工会党组把反馈意见作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推动发展的有力指导,作为增强四个意识的具体行动,作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多措并举推进整改任务落实落地。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市总工会党组高度重视巡察组反馈意见,及时召开市总工会党组会议,全面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任务,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通过召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方式,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市委牛俊雁书记关于四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巡察办王霞主任在巡察市总工会党组反馈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切实提高对巡察工作的思想认识。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进一步深化对政治巡察的认识,增强了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市总工会党组及时召开巡察反馈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巡察发现的问题,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开展深入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起到了良好的反思纠偏效果。 

(二)压实整改责任,务求取得实效。总党组班子坚决担起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以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专门人员,专职推进整改工作。根据党组工作分工,按照分管职能,将每个具体问题分别确定了责任领导、责任和责任,形成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办公室统筹协调、责任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党组书记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整改工作负总责、全面抓,主持研究整改方案,带头认领整改任务,切实解决重点问题。各党组成员主动领任务、担责任、牵头抓,加强盯办督办,充分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 

(三)细化任务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研究制定《中共鄂尔多斯市总工会党组关于落实四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对整改任务进行细致梳理,实行项目化管理和责任制推进。根据整改进度从早从紧组织推进,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实施全程监控,明确整改时限,倒排任务进度。对于能立行立改的问题,坚持立即整改;对于牵涉面比较广、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列出分步完成的时间表,做到完不成任务决不收兵,落实不到位决不放过,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整改情况 

市总工会党组认真落实巡察要求,对照四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反馈意见,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努力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落实。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落实不到位,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在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中,牵头领导均为党组成员的问题。 

完成情况:一是制定2019年市总工会党建工作要点,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督促检查,年底有考核落实,确保党建工作有序开展。二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一岗双责”等制度,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压力传导,切实做到明责、履责、督责、考责环环相扣。三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确定支部大会内容,并做好记录,切实做到支部活动计划明确、内容充实、痕迹完整。 

(2)关于延伸巡察了解到,党组在领导工会改革上谋划不实、力度不够,虽印发了《鄂尔多斯市总工会改革任务分解方案》,但是指导旗区工会改革的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完成情况:市总党组将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全国工会十七大精神与推进工会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制定印发《鄂尔多斯市总工会改革任务分解方案》《鄂尔多斯市总工会关于明确内设机构职能职责的通知》,对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进行了改建更名、职能调整等。同时,对各旗区总工会改革进行督导,全市9个旗区总工会均由旗区党委印发改革方案,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3)关于在推动去“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不深入不彻底的问题。2017年至2018年的党支部学习计划,以学习党纪党规为主,开展的活动大部分都是体育运动会、职工技能比武和演讲比赛等,去“四化”还不够彻底,缺乏创新性。 

完成情况:一是印发《鄂尔多斯市总工会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完成好中国工会十七大目标任务的通知》,引导全市广大职工和工会干部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认识,进一步打牢思想根基,把握正确方向。二是在鄂尔多斯新闻联播、鄂尔多斯日报和鄂尔多斯新闻网微信公众号开辟“鄂尔多斯劳模故事”、“鄂尔多斯工匠”专栏,大力宣传劳模和工匠的先进事迹,组织劳模、中国工会十七大代表进园区、进企业开展宣讲活动。三是召开支委会研究,制定2019年党支部学习及各类活动工作计划,确定学习办法、活动内容。 

(4)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做得还不实不细没有结合实际予以贯彻落实的问题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地方工会职工文化活动阵地建设的意见》和自治区总工会印发《职工文化阵地建设规划(2014—2018)》明确要求,“要在3-5年内,各盟市和30%以上的旗县(市、区)都要建立职工文化活动阵地,并逐步实现全覆盖”。截至2018年11月,市工人文化活动阵地尚未建成,服务职工能力相对滞后于其它盟市。同时存在自治区总工会下拨的用于阵地建设的专项资金500万元和市总工会拆迁补偿款2700万元被收回的风险。 

完成情况:已提交2018年第13次政府常务会议和2019年第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市总工会提交的阵地建设和选址建议,项目委托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建设,于5月19日在公共交易平台完成招投标,目前正在向规委会上报审核设计方案,预期7月份进行大面积施工。 

(5)关于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改革方案>的通知》(内党办发〔2016〕54号)精神不到位“继续推进地方工会主席由同级人大或政协副职担任,严格执行干部协管制度”推动不力的问题。 

完成情况: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改革方案>的通知》,向市委有关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并与旗区委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对接,向有关旗区党委下发了《关于加强各旗区工会主席配备的函》,在旗区工会主席职务出现空缺时,从同级人大、政协副职中选配工会主席人选。 

6)关于上级政策宣传不够,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2014年《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出台后,虽然进行了转发,但是没有就干部职工应享受的福利待遇政策进行深入解读,没有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宣传,导致大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对职工福利待遇政策认识模糊,仍采取“一刀切”的办法,很少甚至不发职工干部应得的福利。 

完成情况:2018年12月份以来,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相继发布了《职工加入工会的十大好处》、《中办国办元旦春节通知:保障干部职工正常福利待遇(附多地职工福利标准)》、《重磅!职工福利有哪些?应该怎么发?速看!》、《2019年开始内蒙古职工逢年过节慰问品标准又涨啦!看看自治区总工会怎么说》等文章宣传职工福利待遇、新的发放标准等政策,通过进一步大力深入宣传,提高广大职工的政策知晓率。 

(7)关于经审委职能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2015年1月至2018年10月,经费审查委员会未按职能职责对旗区离任的工会主席进行审计,只是采用旗区委组织部委托当地审计部门审计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审计,主动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有待提高。 

完成情况:今年3月份开始对旗区总工会主席的离任进行审查审计,目前完成了各旗区工会主席离任审计和财务审计工作。 

8)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2018年3月30日的会议纪要来看,主席办公会议研究确定2018年拟表彰、授予鄂尔多斯市五一劳动奖状15个、奖章50个、工人先锋号30个的人员名单和计划采购价值2.6万元的佳能5D4单反相机(含EF24-70二代镜头),没有准确厘清主席办公会和党组会议的界限。 

完成情况:制定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基本原则、范围、程序规则和执行方式予以明确,并规范召开主席办公会和党组会议。 

9)关于依法依章程指导管理协会的意识不强的问题。市劳模协会和职工技术协会分别成立于2009年10月和2012年5月,但至今未按照章程规定的五年一换届的要求进行换届。市劳模协会和职工技术协会2018年至今未按照民政部门的要求及时完成年检工作。职工技术协会自成立以来未开展相关活动,劳模协会也仅开展了劳模疗休养和慰问活动,未充分发挥协会推动工会事业发展的作用。 

完成情况:正在积极筹备换届工作,拟于6月底开展换届,目前《劳模协会章程》《职工技术协会章程》已草拟完毕。今年,劳模协会资金用于开展劳模疗休养和慰问活动,3月份组织28名劳模赴海南开展疗休养,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劳模5人,支出1.5万元。今年,职工技术协会滞留资金主要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广泛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改造、技术交流、技术推广、技术协作、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等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和技能大赛活动。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0)关于党组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传达多、深入研讨少,理论指导实践还不够有力的问题。通过查阅2016年至2018年的党组学习计划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学习笔记发现,没有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思想理论、党的十九大精神与《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国工会章程》等内容紧密结合,进行系统学习,主动实践。 

完成情况: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同全总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会议精神的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坚持用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制定学习计划和学习方案,通过专题学习、每周例会学习、党组成员讲党课、研讨等多种形式,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用先进的思想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发展。 

11)关于学习形式单一,学用效果一般,仍停留在机械的学文件、写体会上,学习抓得不扎实的问题。没有将政治理论学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掌握得不深不透,组织24名干部参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应知应会知识测试,不及格率为41%。 

完成情况:一是把理论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学习责任,保证学习时间,完善学习内容,切实保障学习效果。市总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组织学习一次以上。二是坚持专题导学、集中议学、个人研学等学习形式,既“请进来”学,又“走出去”学。通过结合业务学、走进一线学、创新载体学等方式,把理论学习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12)关于党组中心组学习不规范的问题。中心组、党员、全体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简单地归并为“三合一”,且无学习人员的签到和影像资料。 

    完成情况: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学习、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以集中学习、个人自学、集体研讨的形式学深学透学习中央和自治区、市等重要文件精神、领导讲话及政策法规,切实做到学以致用,防止学习流于形式,提高干部职工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知识能力。同时,留存学习记录和影像资料,严格执行会议签到制度。 

13)关于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未按“一岗双责”要求明确分工;2016年至2018年,领导班子成员均未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对照检查材料和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2016年、2017年党建工作报告,2017年的年初计划、年底总结和2018年的年初计划,均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 

完成情况:一是坚持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学习和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时传达学习中央、自治区党委及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关文件精神和决策部署,把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抓牢。二是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要求,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具体要求贯穿到党组织建设、队伍管理等各个方面,推动意识形态工作与新闻宣传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党组年内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报告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三是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述职评议、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健全完善抓实意识形态工作的制度机制。 

14)关于党组主要领导带头抓网络舆情工作还不到位的问题。2015年《关于调整鄂尔多斯市总工会网络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明确,“网络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主席担任”。 

完成情况:印发《关于调整部分网络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鄂工党组发〔2019〕3 号),对领导小组组长进行了调整,明确由市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李强同志担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1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监督考核不严格的问题。在《2018年重点工作责任分解清单》中,未明确意识形态考核分值。 

完成情况:制定《鄂尔多斯市总工会意识形态工作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市总工会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内容、责任部室、考核方式和责任追究,为进一步规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完成情况:对市总工会办公室走廊两侧宣传栏目进行更换,按规定使用蒙古语文。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7)关于干部梯次结构不合理,干部队伍老龄化严重的问题。 

完成情况: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并结合市委《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方案》要求,坚持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真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及时用起来,真正树立起崇尚实干、注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待全市机构改革三定方案下发后,拟通过转岗、平调等途径,逐步解决混编混岗,干部梯次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18)关于经济部、女职工部、网络信息部2017年9月至2018年10月没有配备正职,新老干部衔接不畅,出现干部断层现象的问题。 

完成情况: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并结合市委《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方案》要求,坚持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真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及时用起来,真正树立起崇尚实干、注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待全市机构改革三定方案下发后,拟通过转岗、平调等途径,逐步解决混编混岗,干部梯次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19)关于编制管理混乱,混编混岗突出的问题。市总工会核定编制33个,其中,行政编制12个,参公事业编制10个,事业编制8个,工勤编制3个。目前,在机关工作的干部中,事业身份人员在行政岗位工作的6人,占18.18%。环节干部存在交叉任职的现象,科级干部中8人任职和工作岗位不一致。 

完成情况: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并结合市委《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方案》要求,坚持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真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及时用起来,真正树立起崇尚实干、注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待全市机构改革三定方案下发后,拟通过转岗、平调等途径,逐步解决混编混岗,干部梯次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20)关于党支部活动记录不规范,内容不全,记录混乱,党建档案资料不完整,资料收集归类不细致,有的档案无目录,有的档案目录与内容不一致的问题。2015年至2017年党支部活动记录本均未填写支部名称,记录不规范。 

完成情况:重新整理党支部活动记录,规范记录内容,2019年记录严格按照规范格式要求记录。梳理党支部档案资料,细致归类,规范工作台账。 

21)关于支部设置不科学的问题。现有党支部1个,现有党员42人(其中离退休党员15人,二级单位党员6人),未按工作性质相近和便于开展活动的原则设立党小组。 

完成情况:已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设置党小组。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22)关于党组印发《关于<健全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工党组发〔2015〕6号),使用“鄂尔多斯市总工会文件”文头,不符合行文规范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于2018年12月3日重新修订并以党组文头印发了《中共鄂尔多斯市总工会党组关于印发<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工党组发﹝2018﹞24号),认真贯彻执行。 

23)关于党组会议纪要套用市总工会会议纪要文头的问题。2018年召开的党组会和主席办公会议,其会议纪要使用的文头都是“鄂尔多斯市总工会会议纪要”,且会议记录与会议纪要相同,未体现出会议讨论过程,工作不认真不严谨。 

完成情况:由市桥头堡印刷有限责任公司对市总工会党组会议纪要和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纪要文头进行设计印制,分别使用,将记录写实、留痕,纪要突出要点和决议事项,达到规范化。 

24)关于办公用房超标准使用的问题。违规使用办公用房。408办公室4名科级及以下干部使用,面积超标准14.41平米;410办公室5名科级及以下干部使用,面积超标准2.86平米。截至10月31日均未清理。 

完成情况:按照“不允许大拆大建、不允许封堵闲置、不允许浪费资金”要求,超标的408、410办公室通过人员调整等方式解决。 

25)关于厉行节约规定贯彻执行还不到位的问题。遵守《鄂尔多斯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鄂党发〔2015〕6号)不严格不到位,存在印制书面材料单面打印的现象。经查阅档案资料发现,仅有个别文件是双面打印,其余文件均为单面打印,没有做到厉行勤俭节约,造成纸张等资源浪费。 

完成情况:《鄂尔多斯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鄂党发〔2015〕6号)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加大办公耗材监管力度。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26)关于内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没有收支预算、决算、货币资金管理、票据管理、财务收支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债务债权管理、内部控制、财产清查、会计档案管理等制度。 

完成情况:已草拟制定收支预算、决算、货币资金管理、票据管理、财务收支管理、内部控制、会计档案管理等制度。 

27)关于财务分管领导2018年7月4日出差报销没有审批人签字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由分管领导进行补签存档。 

28)关于2017年度总分类账薄使用登记表明细账,账簿启用及交接记录、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使用登记表均没有记录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登记并盖章。 

29)关于专项资金使用不合理的问题。2014年1月4日,“春节慰问送温暖”维权支出32.1万元,其中,现金发放29.5万元;2016年3月,在“送温暖”慰问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时,以现金发放5万元。 

完成情况: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按照整改要求,于2018年12月20日拟定了《鄂尔多斯市总工会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制度》,由市总工会统一印发并长期严格遵照执行。 

30)关于工会经费返还不到位,存在逐年增长的问题。截止到2018年9月底,全市应付下级经费账目余额8073.01万元,其中,市总工会1655.46万元。 

完成情况: 根据自治区总工会2018年11月30日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工办发〔2018〕70号)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多措并举、积极联系,市总工会本级现新备案26家基层工会账户,已及时将应返还经费予以返还。同时督促有关旗区总工会严格贯彻落实文件精神。 

31)关于存在资金滞留情况的问题。职工技术协会截止到2018年9月30日,账户余额122.88万元,多年没有支出;劳动模范协会截止到2018年9月30日,账户余额131.33万元。 

完成情况:劳模协会资金用于开展劳模疗休养和慰问活动,3月份组织28名劳模赴海南开展疗休养,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劳模5人,支出1.5万元。今年,职工技术协会滞留资金主要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广泛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改造、技术交流、技术推广、技术协作、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等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和技能大赛活动。 

32)关于工会经费未办理定期存款业务的问题。全市工会系统截止到2018年9月30日,银行存款(工作经费账户)余额共计3.74亿元,其中,市总工会存款2.11亿元,只有1亿元办理了1年定期存款业务(且到期没有自动转存)。全市工会经费按1年期利率2%计算,以上工会经费年损失利息收入约500万元左右。 

完成情况:市总工会在2018年10月24日已办理了约定存款。伊金霍洛旗总工会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银行,已组建评选委员会,采用综合评分法对符合基本资格要求的参与银行进行评分。其余各旗区总工会根据自治区总工会《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会经费存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工办发〔2018〕69号),与银行协商存款事宜。 

33)关于工会固定资产出租收益没有及时收回的问题。2012年3月至2013年1月,将原来在东胜区的办公楼出租给东胜区炜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租赁费用131.8万元,截至10月31日,90万元租金未收回。2018年8月31日,与鄂尔多斯市中医皮肤病医院的出租合同到期,截至10月31日未续签合同。 

完成情况:为一次性解决所欠房屋租赁费问题,将鄂尔多斯弘基炜业集团所欠90万元房屋租赁费用,以106平米和50平米商品房抵顶。同时与鄂尔多斯市中医皮肤病医院签订租赁合同,足额收取了房屋租赁费。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34)关于抓落实的力度不够的问题。在开展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中,只是在会议上进行强调部署,未扎实有效开展相关工作。 

完成情况:已于2018年4月20日印发了《中共鄂尔多斯市总工会党组关于印发<“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工党组报﹝2018﹞1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进行了自查,并于2018年12月26日印发了《中共鄂尔多斯市总工会党组关于呈报<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自查报告》鄂工党组报﹝2018﹞26号,截止目前,尚未发现“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我单位将继续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及时发现不足,不断巩固整治工作成效。 

35)关于廉政谈话不严肃的问题。在党组成员与党员谈话记录中有“学习公司党委相关文件”和“我县经济”、“中央和省”等字样。 

完成情况:市总工会定期开展党组成员与干部职工交心谈心活动,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切实改进工作方法,增强工作艺术,提升工作水平。党组书记每季度与班子成员、党组成员每季度与分管部室负责人交心谈心不少于一次。 

(七)巡视整改工作方面 

36)关于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有差距的问题。在《中共鄂尔多斯市总工会党组关于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鄂工发〔2017〕45号)中,没有成立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且在整改措施中责任领导都是党组成员,未体现出党组书记是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在整改问题清单中,没有列出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在自治区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过程中仅仅召开了两次民主生活会,没有相关的佐证材料,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没有列出整改问题清单和相关佐证材料。 

完成情况:成立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主席任组长,并建立整改台账,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完善相关资料。 

37)关于整改方案存在照搬照抄现象的问题。在《鄂尔多斯市总工会落实中央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出现“省委书记罗保铭书记”、“中央和省”、“省委巡视组”等字样。 

完成情况:制定《中共鄂尔多斯市总工会党组落实中央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 

38)关于对2017年中央巡视“回头看”提出的问题整改不力的问题。将与巡视整改任务无关的《市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部分省区市巡视工作座谈会精神全力抓好中央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情况汇报》(鄂工发2014〕70号)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2016年第十二次常务会议纪要》(鄂政办发2016〕26号)作为完成整改任务的佐证材料,对整改任务重要性、严肃性认识不足。 

完成情况:对《中共鄂尔多斯市总工会党组关于落实中央巡视组对内蒙古开展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进行补充修改完善,并按照方案认真进行整改。 

三、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市总工会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虽然取得了初步的阶段性成果,但离上级的要求和职工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有的整改举措还须长期坚持,有些深层次问题还有待通过上级部门加以解决。党组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新的起点,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中国工会十七次代表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研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的新思路新举措,持续深入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巩固和深化工作。 

(一)持续抓好后续整改。把巩固扩大整改成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内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跟踪推进,持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把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抓手、第一保证,推动责任层层压实、压力层层传递、工作层层到位,同时督促党组成员及其机关部室负责人切实履责尽责到位。全力支持和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聚焦主业、履行职责,推动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充分发挥日常监督作用。 

(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驰而不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市委配套规定要求,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继续盯紧年节假日和关键少数,聚焦工会机关权力事项运行,切实抓好督查落实,推动机关作风建设深入开展。 

(四)建章立制长效管理。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强化制度规定的刚性执行,坚持一手抓制度制定,一手抓制度执行,完善全面检查、全程督办、全力执纪的制度体系,推动整改落实常态化长效化,以制度机制固化巡察整改的成果,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77-8394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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