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工通字〔2019〕65号
鄂尔多斯市总工会关于命名2019年全市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和自建“职工书屋”的通知
各旗区总工会,各产业(系统)工会,市直机关工会工委,市直各基层工会,中央、自治区驻市企业工会:
按照全国总工会和自治区总工会开展“职工书屋”建设工作总体部署,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丰富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我市从2008年开始,全面开展“职工书屋”建设工作,各级工会按照《鄂尔多斯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工会“职工书屋”建设工作的通知》(鄂工发〔2008〕35号)精神,积极开展创建工作。现经各级工会组织申请、申报,经市总工会审核,确定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党校工会委员会等22家为2019年全市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由市总工会为每家示范点配送价值1.5万元图书;确定鄂尔多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会委员会等33家为2019年全市工会“职工书屋”,全市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和全市工会“职工书屋”由市总工会挂牌命名。
附件:1.2019年全市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名单(22家)
2.2019年全市工会“职工书屋”名单(33家)
鄂尔多斯市总工会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