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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总工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9-3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权益的代表。鄂尔多斯市总工会是全市工会组织的领导机关。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的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市委政府工作大局,贯彻执上级工会确定的方针、任务。  

(二)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  

(三)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政府和上级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全市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的拟定;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  

(五)协助各旗区委管理各旗区总工会领导干部。监督、检查全市工会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责全市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  

(六)协助做好全国劳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自治区劳模,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奖状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劳模,全市“五一”劳动奖章、奖状的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  

(八)承担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鄂尔多斯市总工会,内设办公室、组织基层部、宣传教育部、法律工作与社会保障部、经济工作与劳动保护部、女职工部、财务和资产监督管理部、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产业工会和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收入预算639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33万元,增长5.1%,增加主要是由于工资上涨。 

支出预算639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33万元,增长5.1%,增加主要是由于工资上涨。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决算收入1077.25万元,其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1077.2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02.27万元,下降8.6%;支出总计减少109.26万元,下降9.2%。主要原因:一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了129.32万元;二是农林水支出减少2.4万元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077.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7.2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比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比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比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比0.00%,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占比0%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077.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1.44万元,占92.9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79万元,占3.2%;节能环保支出14.1万元,占1.3%,住房保障支出26.89万元,占2.7%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77.2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1077.25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减少102.27万元,下降8.6%;支出减少109.26万元,下降9.2%。主要原因:一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了129.32万元;二是农林水支出减少2.4万元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077.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7.2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7.25万元,其中: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1.44万元,主要包括群众团体事物1001.36万元,组织事物0.08万元较上年增加了7.36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群众团体事物支出增加278.64万元,行政运行费减少157.82万元,本年度无工会疗休养费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79万元,主要包括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1.0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13.74万元。较上年减少129.33万元,主要原因是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减幅较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89万元。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0.96万元,支出决算为0.96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上年支出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比上年支出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支出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比上年支出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6万元,比上年支出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万元,比2016年增加0.03万元,增长0.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末,共有车辆1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没有重点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钰杰         联系电话:0477-8399020 

鄂尔多斯市总工会2017年度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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