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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2014年—2018年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五年规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4-11-24

鄂党工建发〔20141


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2014-2018

年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五年规划》的通知

                                                                                                                    各旗区、各产业(系统)、市直各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自治区驻市企业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鄂尔多斯市2014年—2018年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产业(系统)、本单位的工作规划和计划,抓好工作落实。

        

鄂尔多斯市党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86日                

 

 

鄂尔多斯市2014年—2018年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五年规划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九届九次、十次全委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劳动法》、《公司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企业民主管理规定》、《内蒙古自治区职工民主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公司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条例》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政策,扎实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在推动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充分发挥作用,现制定鄂尔多斯市2014-2018年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五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任务,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新要求,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深入推进厂务公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推动基层开展民主协商,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激发调动各族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全面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为把鄂尔多斯建成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上的璀璨明珠”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总体目标

2014年起至2018年,在巩固现有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扩大工作领域、健全组织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和增强工作效率等方面入手,稳步推进、深化创新、持续发展厂务公开工作,确保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取得实效。国有及其控股企业、事业单位要普遍建立厂务公开制度;已建工会100人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单独建制率达到并动态保持在90%以上;已建工会的100人至25人的非公有制企业单独建制率达到并动态保持在80%以上;大力推行区域(行业)职代会制度,实现小微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职代会制度覆盖率稳步增长。

三、工作思路

将“两手抓、两头抓,分类型、求实效”作为工作思路,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发展形势,结合企事业单位实际,大力健全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

一手抓建制,一手抓规范化建设;一头抓大中型企业,一头抓小微型企业。根据国有及其控股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事业单位等不同类型企事业单位的特点,实施分类指导。推动企事业单位建立厂务公开、职代会制度;大力推行区域(行业)职代会制度,鼓励小微型非公有制企业结合自身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民主管理活动,建有董事会、监事会的公司制企业建立健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推动企事业单位落实《企业民主管理规定》,深入开展创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活动,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规范化运作,使之形成完备的制度体系。

围绕企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目标任务以及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融入到企事业单位日常生产和管理活动中。指导国有及其控股企业健全和规范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在深化企业改革中的作用。进一步做好职代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工作,推动国有企业合理确定、严格规范和及时公开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推进财务预算等重大信息公开。推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的落实,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指导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坚持将改革方案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案等提交职代会审议,把内部事务公开与社会事务公开结合起来,广泛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最大限度地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保证事业单位改革顺利进行。使企事业单位和职工群众切实感受到实行民主管理带来的有益变化,在促进企事业单位的改革发展、确保职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中发挥积极作用求得实效。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政策指导,深入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制度建设。进一步推动完善各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认真研究规范召开区域(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和有关推进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工作,加强政策指导力度。指导各地区、各产业(系统)进一步完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各项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召开职代会会前向上级工会报告、职代会议案预告、职代会“票决制”等制度,推动建立健全职工代表竞选、述职评议、巡视检查和培训等制度;不断完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健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激励约束机制,把职代会、厂务公开制度建设和规范运作情况作为评选“五一”劳动奖状、“模范职工之家”、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和授予企业经营者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及政治安排的必备条件。

(二)规范民主程序,不断扩大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实效。指导各地区、各产业(系统)进一步严格规范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运行程序,对于需要公开的事项,按照事前公开计划、事中公开进展情况、事后公开结果的要求,做到内容上全面、时间上及时、程序上规范、形式上多样。指导各地区、各产业(系统)落实职代会职权,坚持企业改制方案提交职代会审议,职工安置方案、集体合同草案、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等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规范职代会组成、换届、会议等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规范职工代表的产生、罢免、履职等程序;建立健全职工代表民主评议职代会机制。推进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解决公司制企业组建时,董事会、监事会对职工代表名额的预留预设问题,规范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产生、履职、述职程序。通过严格规范工作运行程序,保障职工代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更好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指导公司制企业理顺职代会与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关系,推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的落实,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三)拓展工作内容,充分发挥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积极作用。深化“公开解难题、民主促发展”主题活动,进一步拓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内容。在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方面,推动企事业将涉及转型升级、改革发展等重大决策方案向职工公开;在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方面,坚持劳动规章制度草案、职工带薪休假方案等提交职代会审议;推动企事业领导人员收入分配方案、职务消费和薪酬分配情况、职工代表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的结果等向职代会报告。通过进一步丰富内容,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向企事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延伸、向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延伸、向反腐倡廉和党风建设的重点领域延伸、向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环节延伸,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与企事业党风建设、领导班子建设、职工队伍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等结合起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劳动关系稳定,不断推动企事业可持续发展。

(四)加强培训学习,切实提升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加大对各旗区、各产业(系统)及大中型企事业单位负责民主管理工作的干部的培训力度,培养师资和骨干力量。各旗区、各产业(系统)要加大资源投入,针对本地区、本产业(系统)工作人员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职工代表,有计划、分步骤、分层次开展要加强培训,师资力量培训,职工代表培训,力争用5年时间,将各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特别是新当选的职工代表轮训一次。不断提高职工代表的民主意识和履职能力。各企事业单位要把培训工作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与“公开解难题、民主促发展”主题活动相结合,作为抓基层打基础的重要工作、服务职工的重要内容、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要求、联系职工群众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好。

五、组织领导

建立鄂尔多斯市 “党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继续强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巩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有关方面齐抓共管、职工群众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合力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深入发展。各级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积极争取党政的重视和支持,及时调整充实领导机构成员,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纳入本地区、本产业(系统)及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统一检查。

各地区、各产业(系统)要对全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五年规划提出的任务目标,进行层层分解,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坚持完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建立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和成效评价机制,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实施动态跟踪考核,通过定期检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及时掌握工作情况。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阵地作用,通过报纸、杂志、网络、广播、电视等多种媒体渠道,广泛宣传先进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典型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扩大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社会影响。为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深入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各级厂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要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与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结合起来,与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结合起来,与推动企业依法普遍建立工会组织、依法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结合起来,与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结合起来。根据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不同特点,实施分类指导,务求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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