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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鄂尔多斯市总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要点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3-21

2017年鄂尔多斯市总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四届三次全会、自治区总工会十届五次全委会议和市总工会三届四次全委会要求,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工会建设“三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为主线,以增强“三性”、去除“四化”、做强基层、着力创新为主题,以“强基层、补短板、增活力”行动为载体,以着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扩大工会组织有效覆盖,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充分发挥民主管理制度作用为重点,不断提高基层工会组织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推动基层工会工作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以优异成绩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1.着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组建工会。按照“巩固、发展、提高”的要求,以非公有制企业、社会 组织为重点,加大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建会和入会工作力度。对符合单独建会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推动其单独建立工会。对职工人数少,不具备单独建会条件的小微企业和零散就业人员,通过建立联合基层工会实现有效覆盖。大力推进职工人数多、社会影响大的社会组织建立工会。切实提高重点难点领域和行业的工会组织化程度.2017年全市企业工会组建率和职工入会率动态保持在80%以上。 

2.加强苏木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建设。指导苏木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开展“双创优”活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完善苏木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小三级”工会组织网络,延伸工作触角,扩大组织覆盖。指导各地按照“五个一”要求(每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开展一次工资集体协商、一次劳动和技能竞赛、一项职工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规范区域(行业)基层工会联合会和联合基层工会的建设与运行。 

3.最大限度地组织职工特别是农牧民工加入工会。将农牧民工入会作为一项长期的常态化工作,继续把开发区(工业园区)、建筑项目、物流(快递)业、家庭服务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等领域作为重点,把劳务公司建会作为突破口,最大限度地组织职工特别是农牧民工加入工会。发挥区域(行业)基层工会联合会、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工会作用,积极吸收所辖区域(行业)内未建会单位职工加入工会。指导各级工会加强对农牧民工入会工作的宣传,增强农牧民工对工会的认知和认同感。创新农牧民工入会方式,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拓宽入会渠道。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及时发现、培育和选树工作典型,争取在媒体上宣传组织农牧民工入会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好工作信息交流。推动农牧民工入会率动态保持在70%以上。 

4.加强会员实名制和会籍管理工作。推动各地工会开展会员实名制管理工作,条件具备的地方可先行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办法》,坚持劳动(工作)关系在哪里、会员会籍就在哪里的原则,健全会员档案,规范会员关系接转,实行一次入会、动态接转,逐步建立会员管理和流转服务工作机制。重点做好返乡农牧民工、劳务派遣工、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的会籍管理,确保会员会籍管理不缺项不断档。 

二、加强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增强基层工会活力 

5.积极开展“强基层、补短板、增活力”行动。2017年是我市工会基层组织建设“落实年”,各基层工会要找准基层工作的薄弱环节,补上短板,推动基层工会组织体制、管理模式、运行机制、活动方式创新发展。通过开展形式多样、体现工会特色的活动,提高职工群众的参与度和获得感。坚持统一性服务和差异化服务相结合,充实服务内容,满足不同职工群体的需求。上级工会要发挥监督指导作用, 做好工会组织的独立设置和规范化建设工作,推动企业改制过程中同步建立健全工会组织,按规定配备充实专职工会干部。 

6.深化“双争”、“双亮”,落实“四权”,进一步加强职工之家建设。指导基层工会深化“工会组织亮牌子、工会主席亮身份”活动,不断拓展“双亮”内容,丰富“双亮”形式,实现建会企业工会“双亮”覆盖面保持在85%以上。广泛开展“双争”活动,提升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水平,推动基层工会积极发挥作用。探索新形势下建家活动的载体和手段,不断丰富“双争”和建家活动内容。统筹推进基层工会自身建设、服务职工阵地建设和职工之家建设,强化“会、站、家”一体化建设,增强建家工作实效。大力推进“六有”工会建设,推动达到“六有”标准的基层工会累计达到5000家并建立台账。按照《鄂尔多斯市总工会健全完善会员评议职工之家制度的实施办法》(鄂工通字〔201688号)和《鄂尔多斯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工会民主选举工作的意见》,加强对基层工会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基层工会依法开展民主选举工作。推动基层工会建立健全会员代表常任制、提案制、会员代表大会年会制,规范基层工会组织民主选举制度,坚持党的领导、民主集中制、公开公正等原则落到实处。把基层工会组织选举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落实好会员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选举权“四权”。 

7.扩大会员普惠制工作领域,提高会员普惠制工作实效。继续加强全市各级工会开展会员普惠制工作,全市各基层工会大力开展会员普惠服务工作,普惠会员达到5--17万人。指导基层工会有效整合工会自身资源,积极借助社会力量,拓展商业优惠领域,向包括农牧民工会员在内的广大会员提供工会自有服务项目、市场化优惠项目、社会公益项目、购买服务项目等。通过开展会员普惠制服务,健全会员档案,积极推进会员实名制管理。以普惠服务促建会,吸引职工加入工会,提升会员群众对工会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努力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感召力、影响力,为建会发展新常态和增强工会活力提供内生动力。 

8.推动“双创优”工作深入开展,巩固工作成果。继续推动苏木乡镇(街道)工会和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工作.从组织机构、干部队伍、办公场所及活动阵地、活动载体、制度机制、工会经费、基础资料、工作成效、党政和上级工会支持力度、职工满意程度等10个方面达标创优,切实提高苏木乡镇(街道)、园区工会的规范化水平,努力实现每个苏木乡镇(街道)工会都有特点特色,每个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都有工作品牌,提高苏木、乡镇(街道)、园区工会更好地发挥其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2017年将召开全市工会组织建设现场观摩会,打造基层工会精品工程、样板工程,进一步推动工会组织管理上台阶。 

9.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工共建长效机制。积极主动争取党政领导和支持,不断健全“党建带动工建、工建服务党建”的工作机制,推动基层单位完善党工组织联建制度,实行“资源共享、组织共建、工作共抓”的工作模式,构建形成党委重视、政府支持、社会配合、职工参与、全会抓基层工会建设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企事业民主管理工作,发挥基层工会作用 

10.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建制扩面。坚持把提高企业民主管理建制率、扩大工作覆盖面,作为民主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实现“建会、协商、建制”三同步。在小微型企业集中的地方,继续推行建立区域(行业)职代会制度加强建制情况监控,推动已建工会的企业职代会、厂务公开建制率动态保持在80%以上。 

    11.加强企事业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企业民主管理规定》,抓好《内蒙古自治区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操作规程(试行)》的贯彻落实工作,指导企事业规范运作职代会制度,建立健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实施细则、操作办法。积极发现、培育、总结、树立、宣传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典型,切实提高企事业民主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 

12. 深入开展“公开解难题、民主促发展”主题活动。指导企事业单位深入开展“公开解难题、民主促发展”主题活动,组织动员职工在改革发展稳定第一线献计出力、建功立业。引导职工正确对待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程中可能面临的转岗安置和再就业等实际问题,通过民主管理渠道,依法、理性、有序表达利益诉求。 

13.进一步加强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组织领导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推动各地及时调整充实厂务公开领导机构,加强协调配合,明确目标任务,形成整体合力。推动各级党政把企事业民主管理工作与党政工作一体部署、共同推动,确保企事业发展到哪里、工会就组建到哪里、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就扎根在哪里。 

四、加强基层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干部履职能力 

14.加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充实基层工会干部队伍。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补充管理办法》,指导各旗区基层工会有计划地通盘考虑聘用人员,因需设岗、按需聘用。建立完善社会化工作者选聘、使用、履责、考核、退出机制,积极稳妥推进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确保基层工会有人干事。 

15.继续做好基层工会干部培训工作。抓好本级示范性培训。指导各级工会开展分级分层培训,提高基层工会干部依法推动建会、维权履职和服务职工群众工作能力。 

 

鄂尔多斯市总工会            

20173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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