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总工会,各产业(系统)工会,市直各基层工会,中央、自治区驻市企业工会:
为切实维护职工健康权益,大力提升职工生活品质,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度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行动的通知》(内工办发[2025]1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2026年度全市职工互助保障行动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明确目标,确保按时完成参互任务(一)保障项目及相关要求
2026年度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行动涵盖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项目、女性馨康互助保障项目,市总工会继续为参加2026年度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项目的职工每人补助10元。具体实施细则参照《内蒙古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2026年度(第8期)项目实施细则》《内蒙古女性馨康互助保障2026年度(第5期)项目实施细则》执行。
(二)办理时间
两项保障项目办理时间为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10日,逾期将不予办理。各级工会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参保工作,确保应保尽保。
(三)参互目标
各级工会要对照相应的参互目标指导计划(详见附件),积极组织职工参加,确保完成既定目标。
二、加强宣传,提高职工参互意识
各级工会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报纸、电视台等线上线下媒体,依托工人文化宫、工会驿站等工会阵地,以宣传折页、海报、动画、视频、申领大额补助案例、图文链接等多种形式,向广大职工广泛宣传职工互助保障行动的重要性。讲清楚互助保障项目最新的政策规定、办理流程及优化内容、参加医疗互助的益处,不断提高职工对互助保障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让更多职工参互受益。
1.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度职工互助保障行动的通知
2.鄂尔多斯市2026年度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项目参互目标指导计划
3.鄂尔多斯市2026年度女性馨康互助保障项目参互目标指导计划
鄂尔多斯市总工会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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