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上午,旗总工会党支部组织召开“讲文明 树新风,积极践行《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党组书记、主席王彪主持会议。
会上,全体与会人员共同颂唱了国歌,重温誓词,按期交纳了当月党费,党组成员、经审委主任张秀英同志领学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议>百问》选段。为进一步深化城市文明建设,党组成员、副主席张东对《内蒙古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行了详细解读。随后,保障部副部长任婷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暂行)和内蒙古自治区工会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中业务知识进行了培训与讲解。
最后,党组书记、主席王彪指出,基层党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要始终重视理论学习。政治导向要鲜明,学习方式要创新,学习成果要运用,确保业务过硬、本领高强。(吴利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