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鄂托克前旗新就业形态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力度,改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不能谈”“不敢谈”“不善谈”的现状,客观反映广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诉求,实现“上参下”整体协商优势,鄂托克前旗总工会以新就业形态快递行业为试点,采取四项举措推进新就业形态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第一,健全和完善新就业形态快递行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选举产生新就业形态行业工会联合会委员和主席,弥补新就业形态企业工会代表性不足的问题。第二,建立健全快递行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由快递行业工会联合会组织职工推选并经公示后产生快递行业职工方协商代表,各快递公司法定代表人共同确定快递行业企业方协商代表,在旗总工会的帮助和指导下召开快递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会议,双方协商代表达成一致意见,将快递行业《集体合同(草案)》《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交快递行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确保了快递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民主性和代表性。第三,把企业层面的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快递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的补充。在快递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确定的劳动定额、工时工价的基础上,各快递公司职工代表还可以根据本公司实际,就劳动定额、工时工价或工资标准、女职工特殊保护、劳动安全卫生等相关问题与企业方进行补充性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第四,强化监督检查。按照《鄂托克前旗区域(行业)职工代表大会操作办法(试行)》,凡未开展快递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且未签订快递行业《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快递公司,原则上不得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不得参加鄂托克前旗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组织的各类评优评先活动,快递行业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要向快递行业职工大会报告,接受新就业形态职工群众的监督。
建立新就业形态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通过新就业形态行业劳动关系双方的协商来确定行业工资水平,一方面能维护新就业形态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使职工工资增长与企业效益提高相适应,让职工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平衡各公司人力资源成本和利润,建立和谐稳定的企业劳动关系,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增强企业凝聚力,推动企业绿色可持续发展。(苏日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