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乌审旗总工会联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深入乌审旗美团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企业,以“上参下”的形式,实地指导开展集体协商工作。
旗总工会就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集体协商工作对稳定骑手劳动关系、促进职工健康发展的重要性进行了强调说明,围绕协商代表的产生、职工意见的征集、合同文本的草拟、按照“四必谈”进行协商,从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集体协商质效的评估及劳动报酬、工资增长幅度及休息休假的协商技巧等方面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讲解和指导。工会负责人从公司和工会年度工作情况、职工安全管理等方面做了全面汇报。
通过此次“上参下”等形式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开展集体协商工作,充分发挥了旗总工会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相关工作的指导作用,为健全完善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及协商程序的规范、集体协商工作取得实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宋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