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工通字〔2015〕4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鄂尔多斯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平台宣传推广工作的通知
各旗区总工会、康巴什新区总工会,各产业(系统)工会,市直机关工会工委,市直各基层工会,中央、自治区驻市企业工会:
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工会组织引领、服务职工的各项工作,“鄂尔多斯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平台已于2015年4月9日正式运行。公众号自运行以来,及时发布工会信息、关注社会热点、服务职工群众,受到了各级工会干部和广大职工的极大关注和好评,始终保持全国工会系统微信公众号排行榜前列。为更好的宣传推广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平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订阅号为:鄂尔多斯市总工会(ordoszgh)
二、关注方式
“鄂尔多斯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关注方式:可打开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下方二维码,也可以通过微信“添加朋友”功能搜索“鄂尔多斯市总工会”或“ordoszgh”进行关注。
三、要求
做好鄂尔多斯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平台,不仅是新形势下服务广大职工、做好工会工作的必需,也是工会组织改变工作作风的集中展示。微信公众号能否更好的为职工服务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广大职工的关注度和粉丝的聚集量。因此,全市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一方面,要求各级工会干部、各单位职工都要关注该公众号,并适时向朋友圈和职工微信群发送公众号名片和内容;另一方面,各级工会要依托市总工会微信平台发布的各类活动信息,广泛动员职工参与,强化职工对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的认知和接受;此外,各级工会组织要采取多种举措,将市总工会微信平台运行信息以及定位和功能传达部署到车间班组科室和职工中,让广大职工切实感受到市总工会微信平台的开通是工会组织联系服务职工的有效举措,是让职工受益的一项实实在在的工作。
全市各级工会务于10月底前将“鄂尔多斯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平台宣传推广落实情况和发展粉丝数量报市总工会宣教部。
联系电话:8399009
邮箱ordoszghxjb@126.com
鄂尔多斯市总工会
201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