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工发(2016)14号
鄂尔多斯市总工会印发《鄂尔多斯市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
自治区总工会、市委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
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旗区总工会、康巴什新区总工会:
现将《鄂尔多斯市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总工会、市委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鄂尔多斯市总工会
2016年2月19日
鄂尔多斯市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总工会、市委
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
(2016年2月19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全总、区总和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工会工作实际和职工群众的需要,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特别是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方针,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以密切党同职工群众血肉联系为核心,以发挥工会组织品牌优势和重要作用为重点,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充分激发挥蕴藏在各族职工群众中的巨大创造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而奋斗。(吴明海负责,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室参与)
二、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总体要求
2.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会工作,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迫切需要,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面提高工会工作水平的迫切需要,必须充分发挥全市各级工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团结动员全市各族职工凝心聚力、转型发展、创新创业、再铸辉煌,为把鄂尔多斯建成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上的璀璨明珠而共同奋斗。(李强负责,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室参与)
3.始终保持和增强工会工作的政治性。要坚持党对工会工作的统一领导,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确保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在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这个根本问题上头脑十分清醒、立场十分坚定、行动十分坚决,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持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支持工会组织发挥各自优势,体现职工特点,创造性开展工作,最广泛吸引和团结职工群众。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条例》有关要求,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工会工作的政治性。(吴明海负责,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室参与)
4.始终保持和增强工会组织的先进性。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组织动员广大职工群众走在时代前列,在改革发展第一线建功立业。坚持以先进引领后进,以文明进步代替蒙昧落后,以真善美抑制假恶丑,教育引导广大职工群众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始终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坚持为党分忧、为民谋利,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各种活动,多做组织职工、宣传职工、教育职工、引导职工的工作,多做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化解矛盾、增进感情、激发动力的工作。积极做好服务职工群众、维护职工群众权益工作,群众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工会组织就要站出来说话,巩固阵地,争取人心。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工会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加大对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维护职工的支持力度,树立工会组织在职工群众中的威信。(吴明海负责,宣传教育部牵头,各有关部室参与)
5.始终保持和增强工会组织的群众性。要大力健全工会组织特别是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扩大工会组织和工作的覆盖面。工会组织要到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社区、网络空间中去,做好农牧民工、个体工商户、网民,特别是自由职业者、自由撰稿人等新兴群体的入会工作,使他们融入工会中来,成为社会的正能量。要建立健全联系职工群众的长效机制,工会组织机关干部下基层活动要常态化、制度化,经常深入到一线职工中去,掌握第一手资料,推动解决职工群众需要解决的问题。要通过自己建、联合建、引导好、“打楔子”等方式,发挥好工会组织在联系和引导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要克服重精英、轻草根的倾向,更多地把普通群众中的优秀人物纳入工会组织。在选举工会常委、委员、职工代表和工会机关部门人员的安排上以及选树劳模等先进典型上,要明显提高基层一线人员比例,合理确定领导干部、企业家、知名人士等的比例。(李雪负责,组织基层部牵头,经济工作与劳动保护部、办公室配合)
三、加强和改进党委对工会工作的组织领导
6.落实工会工作领导责任。党委(党组)要加强统一领导,把工会工作摆上重要议程,落实把好方向的责任,加强对工会组织的政治领导和思想引领;落实统筹指导的责任,把工会工作纳入党委(组)工作总体格局,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落实用好干部的责任,把工会组织作为锻炼培养干部的重要平台。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带头抓工会工作,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重大活动。把工会工作列为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建工作述职的重要内容,把工会工作成效作为考核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和分管负责同志的重要依据。(李强负责,办公室牵头,各部室参与)
7.完善工会组织领导体制。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党员干部带头示范、工会履职尽责的工作格局。坚持实行分级管理、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的体制,自觉接受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双重领导。上级工会组织依法依章程领导或指导下级工会组织工作。下级党委要注意听取上级工会组织意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下级工会要认真落实上级工会决议和工作部署,在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重大问题时,应同时向上级工会请示报告。工会工作一般由党委专职副书记分管,具体分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旗区党委换届时,应将工会的党员负责人列为同级党委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市、旗区群团组织符合条件的应当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规定成立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李雪负责,组织基层部牵头,各有关部室参与)
8.建立和完善党组研究决定工会工作重大事项制度。各级党组每届任期内都要召开专门的工会工作会议。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工会组织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工会工作。建立由党委分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工会组织负责人组成的党委群团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党委召开涉及工会工作的会议,工会组织主要负责人应参加或列席会议。旗区以下工会组织主要负责人按党章规定列席同级党组织有关会议。苏木乡镇(街道)工会组织主要负责人可列席同级党委有关会议。(李雪负责,组织基层部牵头)
9.完善党建带工建制度机制。要把工会建设纳入党建工作总体部署,把党建带工建作为党建工作责任制和“五级示范引领”的重要内容,坚持党建工作与工会组建工作统一研究、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评。统筹推进基层工会工作资源配置和使用,统筹推进基层工会职工活动阵地、党员服务站点作用发挥,要充分考虑工会组织需要,做到党工联动、共同推进。制定工会组织推优办法,把工会组织推优作为产生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的方式之一。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的党建和工建工作要整体推进、共建互促,对暂不具备条件建立党组织的,可先建立工会组织,逐步推动建立党组织。把工会工作纳入抓党建“五个一”工作机制,作为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述职的重要内容,对工建工作不合格的党组织,党建工作不予评优评先。(李雪负责,组织基层部牵头,各有关部室参与)
10.重视加强对工会工作理论政策的学习研究。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校)和社会主义学院要开设工会工作理论法规政策课程,把党建理论、工人运动基本理论、工会工作相关法律、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等列入工会干部培训计划。中心组要把工会工作作为专题学习的重要内容。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分管和联系工会工作的领导干部,要加强对工会工作理论法规政策的学习研究。加强工会工作学科建设,把工会工作研究列入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吴明海负责,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室参与)
四、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11.推动和支持工会组织围绕改革发展建功立业。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为鄂尔多斯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优势,加强同各级各地区工会组织的联系,进一步加大鄂尔多斯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开展群众性劳动竞赛、技能比武、科技创新等活动,动员职工群众立足岗位创新创业创优。积极开展所联系群众的知识技能培训,促进能力素质提高。突出“为职工群众服务,为改革发展聚力”主线,大力弘扬劳模精神,推动建设劳模创新工作室,开展劳模进讲堂等活动,积极向广大职工传播正能量,凝聚发展合力,为鄂尔多斯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郝广卿负责,经济工作与劳动保护部牵头)
12.推动和支持工会组织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会组织要从所联系群众的实际出发,通过务实管用的载体,深化“中国梦•劳动美•爱我鄂尔多斯”等主题实践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生动活泼、特色鲜明、富有成效的群众性实践。(吴明海负责,宣传教育部牵头)
13.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广泛开展职工文化体育活动,增强企业凝聚力和职工归属感,引导广大职工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吴明海负责,宣传教育部牵头,各有关部室参与)
14.强化正面引导,大力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新风正气,策划开展主题鲜明的正面网络宣传,及时批评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糊认识、错误观点、不良风气,引导职工明辨真假、是非、善恶、美丑。搞好典型引路,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发全社会学习先进、追赶先进、争当先进的持久内生动力。(吴明海负责,宣传教育部牵头,各有关部室参与)
15.推动和支持工会组织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各级工会组织要在所联系职工中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以“心手相连•守望相助”为主题,以各民族职工交往交流交融为工作着力点,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进一步加强各民族团结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切实保障所联系少数民族职工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合法权益。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少数民族困难职工帮扶、就业、子女入学等服务工作,不断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吴明海负责,办公室牵头,各部室参与)
16.推动和支持工会组织服务职工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各级工会组织要着力构建覆盖广泛、快捷有效的服务职工体系,有针对性地帮助职工解决日常生活中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最困难、最操心、最忧虑的实际问题。工会要做实送温暖、困难职工帮扶、金秋助学、女职工“关爱行动”、农民工平安返乡等项目,搞好促进就业、技能培训、法律援助、职业安康、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普惠制服务等办实事项目,构建服务职工工作体系。(郝广卿负责,法律工作与社会保障部牵头,女工部、帮扶中心参与)
17.积极创新服务职工群众的方法和手段,鼓励通过项目招聘、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专家学者、社会组织等力量参与服务职工群众工作。在职工群众中广泛开展职工互助、社区服务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不断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完善组织管理,提升志愿服务水平。(吴明海负责,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室参与)
18.各级工会组织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充分发挥多元化解决社会矛盾机制,帮助职工群众通过合法渠道、正常途径合理表达诉求。健全源头维权机制,主动参与职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和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协助政府、推动企业解决好职工生产生活问题,努力从源头上保障职工群众切身利益。健全诉求表达机制,充分发挥困难职工帮扶中心、12351职工维权热线、工会主席信箱等作用,进一步畅通职工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加强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推动企业普遍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加强与法院、人社部门协调配合,推动劳动争议诉裁调对接扩面提质;完善职工法律援助制度,加强工会法律人才队伍建设,为广大职工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郝广卿负责,法律工作与社会保障部牵头,帮扶中心配合)
19.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积极参与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法规规章、发展规划、重大决策的调研和论证,反映职工群众的意愿和利益诉求,提出工会主张和建议,主动争取参加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关方案的制定与论证。(郝广卿负责,法律工作与社会保障部牵头,各有关部室参与)
20.认真履行维权职能,广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加强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提升集体协商质量,增强职工权益维护等维权活动。(郝广卿负责,法律工作与社会保障部牵头)
21.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拓宽工会组织参与政治协商的渠道,规范参与协商民主的内容、程序、形式。积极为政协工会界委员履行职责搭建平台,配合政协委员会深入基层视察,发挥委员在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反映职工诉求、表达工会主张、增进劳动关系和谐中的积极作用。(郝广卿负责,法律工作与社会保障部牵头)
22.主动争取同级党委的领导和同级人大的支持,在旗区、苏木乡镇(街道)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工会要加强与同级党委、人大、政协的沟通协商,推动落实好有关人选的比例规定和政策要求,依法按程序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时要提出工会的意见建议,促进增加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基层一线职工、劳动模范的比例。(李雪负责,组织基层部牵头、经济工作与劳动保护部配合)
23.要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政策的研究,提高参政议政水平;依照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代表和组织所联系职工群众参与协商民主,通过多种方式反映群众意见;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引导所联系职工群众正确行使权力,推动基层民主管理工作健康发展。(李雪负责,组织基层部牵头)
24.主动参与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工会组织联系职工广泛的优势,探索建立工会组织承接社会公共事务工作机制,在救助困难职工群众、帮扶特殊群体、开展法律服务等方面主动承接政府职能或参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不断提高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群众、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广泛动员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应急动员、公益募捐等行动,在保障重大任务、支援抢险救灾、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发挥工会积极作用。(郝广卿负责,法律工作与社会保障部牵头,帮扶中心配合)
25.充分发挥工会作为枢纽型组织作用,加强对有关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示范带动、联系服务,引导和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吴明海负责,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室参与)
26.积极发挥工会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特别是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参与群众普法教育,大力宣传普及《宪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推动建设普法和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积极发挥工会在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中的重要作用,组织动员职工群众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和平安创建活动,协调化解矛盾纠纷和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工会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职工、帮扶特殊人群的机制和制度化渠道。发挥工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引导、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郝广卿负责,法律工作与社会保障部牵头,帮扶中心配合)
五、健全完善工会工作支持保障机制
27.加强职工文化活动阵地建设。努力将职工文化活动阵地、工人文化宫(俱乐部)、职工培训基地等职工活动场所、设施纳入政府公益事业,努力将工会扶贫帮困、促进就业等服务平台纳入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确保发挥作用。把职工活动阵地建设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总体规划,推动具备条件的建会企业、工业园区、苏木乡镇(街道)建立综合性文体活动场所,推动资源共享、工作共抓、阵地共用。(吴明海负责,宣传教育部牵头)
28.完善工会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深化工会经费收缴“一改三策”,依法足额收缴工会经费,对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依法实行全额代征工会经费,行政事业单位推行工会经费由财政全额划拨。积极争取财政加大对帮扶资金的支持力度。(李雪负责,财务部牵头)
29.高度重视工会资产管理工作,完善工会资产管理使用制度,防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占、挪用或随意调拨工会资产,严格工会经费、资产审查审计监督工作。(吴明海负责,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财务部配合)
30.强化工会工作法治保障。加强涉及工会组织工作的地方立法,着力完善维护职工切身利益、女职工特殊权益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加大《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检查力度,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郝广卿负责,法律工作与社会保障部牵头、女工部参与)
31.加强与同级人大、政协的沟通联系,组织和代表职工参加人大执法检查、政协专项视察活动,重点围绕企业用工管理、社保缴费、工资拖欠、劳动安全卫生等开展专项检查和视察。(郝广卿负责,法律工作与社会保障部牵头)
32.依法依规面向社会,通过多种方式筹集工会事业发展资金,争取政府扶持政策,开展服务职工公益活动。(李雪负责,财务部牵头)
33.建立健全社会资金、困难职工帮扶金、劳模专项资金募捐、管理、使用全过程公开制度,建立第三方监督评价机制,提高社会公信力。(李雪负责,财务部牵头、法律工作与社会保障部、帮扶中心、经济工作与劳动保护部配合)
34.健全完善工会工作宣传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推广工会工作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舆论引导作用,开设专题专栏,及时宣传报道各级工会组织紧密联系职工、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经验和做法。各级工会要主动接受同级党委宣传部门的工作指导,确保正确舆论导向。(吴明海负责,宣传教育部牵头)
六、推动工会组织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自身建设
35.夯实工会组织基层基础。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工会建设“三个着力要求”,切实加强基层工会建设。不断创新基层工会组织设置、会员发展、联系职工、开展活动的方式,探索工会组织的非层级化组织载体建设,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在切实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和小微企业、新社会组织建会工作的同时,重点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城乡社区等领域和农民工、自由职业者等群体延伸组织体系。坚决防止和纠正在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换届、撤并中或者企业改革改制中随意撤销、合并工会组织等行为。(李雪负责,组织基层部牵头)
36.提高工会系统信息化水平。加强工会组织现代信息技术建设,提高网上工作水平。积极推动工会组织实施上网工程。加强工会组织网宣队伍建设,综合运用维权热线和网络论坛、手机报、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体平台,进行网上引导和动员。弘扬网上主旋律,发出工会声音,表明工会立场,抢占舆论引导制高点,汇聚社会正能量。逐步建立统一的基础信息统计制度。(吴明海负责,宣传教育部落实、各部室参与)
37.加强工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和市委提出的“尽责、实干,学习、创新,团结、依法,廉洁、奉献”的要求,着力把职工工作经验丰富、在职工中威信高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工会组织领导岗位,把各级工会组织领导班子打造成政治坚定、团结务实、职工拥护的坚强领导集体。旗区工会主席可由同级人大、政协的副职兼任,苏木乡镇工会主席由同级党政副职兼任。优化工会领导班子结构,适当增加工会负责人中一线代表人士的兼职比例,日常工作由专职干部抓,需要议事或者有重大工作时发挥集体智慧和力量。各级党委考察、任命、调整工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应该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尊重工会组织民主选举结果,保持领导干部任期内稳定。(李雪负责,组织基层部牵头)
38.健全领导班子中心组理论学习、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新进班子成员任职培训等制度。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探索建立符合工会工作特点的工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机制。(吴明海负责,办公室牵头)
39.重视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把工会干部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制定落实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支持各级工会组织定期开展干部教育培训。选好配强基层工会组织负责人,采用兼职、挂职、聘用等方式吸引优秀社会人才加入工会工作队伍,不拘一格抓好工会干部选配工作。重视推动工会干部到基层一线锻炼成长,注重从企业、农村牧区、城乡社区等基层一线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到工会干部队伍。(李雪负责,组织基层部牵头)
40.改进工会组织工作作风。要牢固树立以职工为本的理念,健全依靠职工群众推进工作制度。坚持以职工喜闻乐见、便于参与的形式和方法开展工作,坚持组织活动请职工群众一起设计,部署任务请职工群众一起参与,表彰先进请职工群众一起评议。完善工会代表大会制度和工会委员会制度,建立健全会务公开制度,探索建立代表和委员履职述职制度和直接联系职工群众、接受职工群众评议制度,主动接受职工群众和社会监督。(吴明海负责,办公室牵头,组织基层部参与)
41.改革和改进工会组织机关机构设置、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充分体现工会组织的政治性、群众性特点,防止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倾向。工会组织领导机关要带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把“三严三实”的总体要求贯穿到工会工作各方面,健全防止和克服“四风”问题的长效机制,经常开展下基层接地气、请职工群众评机关等活动。领导干部要带头树立经常联系职工群众、直接服务职工群众、真情同职工群众交友的好作风,竭诚为职工群众服务,争当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忠实践行者、党的群众路线的坚定执行者、党的群众工作的行家里手。(吴明海负责,办公室牵头)
各旗区总工会、市总工会各领导、各部室要按照自治区总工会和市委统一部署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围绕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从严治党“1+3”制度体系和市委“五级示范引领”要求,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细化贯彻落实方案的具体措施,确保把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负责领导和牵头部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对各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