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工通字〔2017〕16号
关于开展“劳动托起中国梦·法治烛照职工心”
全市职工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旗区总工会,各产业(系统)工会,市直各基层工会,中央、自治区驻市企业工会: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鄂尔多斯市总工会《关于在工会工作者和职工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在广大职工中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牢固树立对宪法和法律的真诚信仰,为法治鄂尔多斯建设营造良好环境,根据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开展“劳动托起中国梦·法治烛照职工心”全区职工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要求,市总工会将开展“劳动托起中国梦·法治烛照职工心”全市职工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3月至11月。
二、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初赛(3月至5月)
各旗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要指导企业工会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广大职工围绕《宪法》、《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内容,开展以法律知识竞赛为主的多种形式的学习竞赛活动。
第二阶段:选拔赛(6月至9月)
各旗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在企业初赛基础上举行选拔赛,确定3名优秀选手(选手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须为企业一线职工;二是须为非法律专业,不得聘请法律专业人员参赛)组成代表队,参加全市决赛。未组织选拔赛的旗区不得参加全市决赛。市总工会将把各旗区工会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情况,作为“七五”普法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第三阶段:决赛(10月—11月)
市总工会将于11月举行决赛,具体比赛规则另行通知。
三、竞赛内容
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宪法》、《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安全生产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及《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工会法>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私营企业工会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职工民主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公司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为学习竞赛活动的主要内容。
各地可以自行订阅《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职工学习问答》(人民出版社、中国工人出版社2015年5月联合出版发行,人民出版社服务电话:010—65250042,人民东方图书销售中心电话:010—65289539)作为参考资料。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旗区总工会要把“劳动托起中国梦·法治烛照职工心”全市职工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作为2017年度开展职工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推动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2、广泛发动。要广泛动员,努力把广大职工特别是农牧民工、青年职工组织到竞赛活动中来,激发广大职工学法热情,增强依法维权的能力。
3、加强宣传。要以广大职工学法需求为导向,创新理念,注重实效,善用网络,发挥主流媒体特别是新媒体的宣传作用,把开展竞赛活动和法治宣传教育结合起来,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联系人:白慧军,联系电话:0477—8399006
电子邮箱:ezghfgb@163.com。
鄂尔多斯市总工会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