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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和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6-19

为充实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联合会(联合基层工会)和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联合基层工会)工作力量,夯实基层基础,增强工会组织活力,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和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聘用管理办法》、《鄂尔多斯市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和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聘用管理办法》规定,鄂尔多斯市总工会决定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 9名,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5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属地管理、因需设岗、按需聘用、注重实效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

市总工会根据用人需求,经市总工会党组研究决定并报请自治区总工会回函同意,本次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9名,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5名。招聘工作由鄂托克前旗总工会负责招聘,待招聘结束后由市总工会统筹安排人员定岗。

三、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在工会工作岗位上专职从事工会工作半年以上或“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可查询到的困难职工家庭未就业子女。 

(二)报名条件 

1. 专业要求:会计学、电子商务、艺术设计、社会工作、法律、计算机、旅游管理、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数字媒体技术等相关专业。

2.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学习政治、经济、历史、文化、科技、法律和工会业务等知识,具有较高理论政策水平和文化素质。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忠于职守、作风严谨,办事公道、廉洁自律,顾全大局、维护团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4.热爱工会工作和群众工作,热心为职工群众服务,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协商谈判能力和研究解决问题能力。 

5.身体健康,能够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和完成有关工作任务。 

6.中共党员、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聘用人员; 

3)近五年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人员; 

4)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判刑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它不宜录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报名、初审、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整个招录工作原则上在6月底完成。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总工会纪检监察组和市总工会组织基层部对此项工作进行监督。 

五、总成绩的计算

按照考生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试总成绩。  

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属专职从事乡镇(街道)工会、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旗区及以下区域(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工作。按照《鄂尔多斯市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和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聘用管理办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七、报名截止时间

2022年6月22日

八、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子娟 

联系电话:15847475892 

  

  

鄂托克前旗总工会 

2022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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