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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鄂尔多斯市总工会党组关于五届市委 第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3-31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513日至715,市委第巡察组对总工会党组开展了巡察。817,市委巡察组向市总工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列入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党员大会、机关干部职工例会进行深入学习贯彻。二是多次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组织开展专题研讨、专家辅学、领导讲学等形式进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创新理论。2022年11月10日,特邀中国改革报社副社长、中央电视台特约评论员杨禹老师专题解读了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三是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第10次(扩大)会议暨“解放思想大讨论”专题学习研讨会议,通过研讨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运用新思想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党组书记严格履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工作制度》,能够亲自主持每次的中心组学习会议,定期听取中心组学习情况汇报。修订完善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工作制度》,丰富完善了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并推荐学习辅导篇目,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指定专人负责中心组学习资料收集归档工作,确保资料齐全完整,管理规范。 

2.履行工会职能职责不到位,贯彻落实上级部署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东胜区总工会、准格尔旗总工会召开代表大会的请示,市总工会已于2022年10月底前给予批复。两地已按程序完成会议前期筹备工作,当时因疫情原因延期举行代表大会。二是东胜区总工会、准格尔旗总工会已分别于2022年12月21日和12月30日召开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市总工会对两地工会换届程序进行指导和监督。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工会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对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工作开展摸底排查。排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受疫情影响职工队伍思想状况是否稳定;企业是否存在拖欠工人工资及五险一金较严重的情况;企业与职工之间是否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或者存在矛盾激化的风险;企业是否存在破产可能导致大规模裁员现象发生;快递员、外卖员、货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以及农牧民工是否存在生活异常困难,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情况。通过排查,深刻认识新形势下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强化责任传导,落实“五个坚决”要求,推动基层工会组织成为团结带领广大职工共同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的坚强阵地。按照《鄂尔多斯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职工队伍稳定风险隐患专项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要求,持续做实做细排查化解工作。在全市范围内筛选52名劳动关系预警信息直报员,发挥他们的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作用,切实做好风险预警监测工作,并每人每年给予1200元通讯补助。同时市总工会组成3个督导组分别深入基层工会走访摸排,密切关注职工思想动态,正确引导职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防止职工出现过激行为,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全市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慰问活动21次,慰问人数达2804人。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创新案例征集评选活动,共征集案例10个。举办全市新就业形态女职工免费“两癌”筛查活动,为全市2140名女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赠送两癌”筛查体检卡。全市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集中入会活动9次,截至2022年11月份共发展会员2100余人次,超额完成了市总工会四届五次全委会既定的目标任务。 

3.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够有力,推动工作落实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大局,立足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能定位,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工会调查研究工作。目前,已制定印发《鄂尔多斯市总工会关于2022年全市工会系统大调研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各级工会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好调查研究工作。二是认真贯彻执行《鄂尔多斯市总工会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对照议事原则和议事范围,在召开党组会议时提前征集会议议题特别是关于工会具体业务工作的议题,形成议题报告单报送党组集体审阅。三是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制定印发了《鄂尔多斯市总工会党政“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并在党组会议或主席常务会议召开时严格遵照执行。 

4.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抓的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召开2022年第28次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及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和自治区党办印发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并在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例会上传达学习,切实推动党的最新思想理论和方针政策走进职工心里、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二是充分利用市总工会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政策解读,线上线下面向广大职工群众做好宣传宣讲工作。三是强化思想认识,重新撰写2019年至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报告和分析研判报告,坚决杜绝应付敷衍、走形式现象出现。四是召开2022年第28次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状况和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并对下一阶段意识形态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五是进一步健全《鄂尔多斯市总工会意识形态工作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意识形态基础知识学习和培训,弄清薄弱环节,持续提高防范风险能力。六是加强官网建设,丰富官网功能,在网站开设会员与职工诉求渠道(主席信箱)。七是按月发布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及时更新各栏目内容,对停更且不再更新的栏目及时予以撤销。八是制定出台《鄂尔多斯市总工会网站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市总工会官方网站建设与管理。 

5.落实保密工作责任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2022年第29次党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做好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和责任感。同时对新上岗的涉密人员进行了岗前保密审查,填写《涉密人员保密审查表》,签订《保密承诺书》。二是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离岗离职涉密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并要求离岗离职涉密人员签订《离岗离职保密承诺书》,清退有关涉密文档和涉密设备,按规定实行脱密期管理。三是根据保密工作要求,建设了标准化的保密工作室,配备了专门的涉密计算机、打印机、保密资料柜等设施设备处理涉密信息,并由保密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坚决做到严禁在非涉密计算机存储、处理涉密信息。 

二、整治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到位 

6.树牢以职工为中心的服务意识方面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厘清未返还经费企业底数。经核实,1926家小微企业中含康巴什区总工会管辖的1011家,此部分企业已经于2020年7月份划转康巴什区总工会,涉及未返还经费180万元。市总剩余未返企业915家,涉及未返经费245万元。二是2022年1月份组建成立市直属小微企业工会联合会,号召辖区内的小微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加入。自愿加入后由市直属小微企业工会联合会就工会经费统一进行报账核算管理,目前通过区域性工会涵盖小微企业146家。三是落实公示转收制度。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管理办法》,对收缴期限超过三年以上(包含三年)小微企业的工会经费予以公示,公示完毕后结转为地方本级工会经费收入。四是转收注销企业滞留经费。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工会组织撤销或者解散,其经费资产由上级工会处置。在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数据中心协调调阅注销企业名单的基础上,进一步与美卓系统进行匹配筛选比对,对注销企业的滞留经费转收上级工会。五是充分利用工会网、微信平台和税务部门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基层工会建会、开户办理流程、经费返还流程等内容,吸引更多小微企业建会入会,跟踪做好经费返还工作。六是2022年10月底完成对在档困难职工入户走访调查,了解最近生活困难及遇到的急难愁盼问题,并发放疫情下困难职工生活帮扶资金。七是初步制定2023年创新工作计划,结合实际打造“线上线下”优质创新帮扶项目。八是草拟《帮扶责任人联系人通知》,按照“一户一联系人”的原则,为鄂尔多斯市在档困难职工确定帮扶联系人。九是出台完善《鄂尔多斯市总工会12351职工热线管理办法》及《鄂尔多斯市总工会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优化职工信访工作办事流程。十是重新制作12351热线来访、回访登记表,细化登记流程,做到“接访有痕、回访有音”。 

7.财务管理松懈,存在一定风险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市总工会本级采购制度,于2022年2月8日印发《鄂尔多斯市总工会关于成立招采领导工作小组的通知》,同时制定了《市总工会招采领导小组工作制度》。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完善采购管理上存在的疏漏,强化过程控制和流程管理,认真落实购买服务市场询价机制。三是加大采购业务培训,2022年开展了电子卖场工会专场采购培训,提升相关部室采购能力水平,严格按照采购程序开展各项采购。四是近年来主动接受上级和同级工会经费审计监督,对经审发现问题及时认领整改,完善有关制度,及时纠正纠偏。五是2019年7月15日举办的社会化工作者培训,合同显示该12350元实为老师考务费,未超实际报销标准。六是明确业务环节和职责分工制度,强化内部审核审批流程控制,2022年9月出台《鄂尔多斯市总工会机关报销审批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工会财务管理,防范工会经费管理风险。七是加强财务人员培训,2022年11月市总工会财务和资产监督管理部组织工会系统财务人员进行了财务知识测试,以考促学、以学促干,提高财务人员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八是严格加油卡管理,完善公务用车加油卡台账及公务用车管理台账。九是加强加油卡报销程序管理,公务用车加油卡充值计入其他应收款中,实际发生加油业务时开具发票,计入支出冲减其他应收款。 

8.工会资产资金监督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19年开发建立网上劳模数据系统3万元、视频系统网络安全服务器升级改造4.9万元、购买保密技术设备1万元的款项,均已补录入2022年7月份凭证;针对2021年3月份报损的固定资产18.4万元,已于2022年7月增补了报损请示。二是为加强工会资产监督管理,合理配置、有效利用,规范处置工会资产,严格实行“统一所有、分级管理、单位使用”的工会资产管理体制。三是定期组织专人对本单位工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依法依规加强对工会资产的监督管理,提高资产监管工作效能。四是关于缴纳房产税的问题,已经于2022年11月30日到主管税务局办理补缴事宜,补缴金额27912.12元。五是少计提工会经费情况。2022年12月份对市工人文化宫补提应提未提部分的工会经费完成补提补缴工作。六是对于巡察反馈的10.23万元应计提补缴工会经费,其中的9.58万元已经转入鄂尔多斯市总工会机关工会委员会(2019年12月计提并转入21260元,2020年12月计提并转入29899.33元,2021年12月计提并转入44651元上解给鄂尔多斯市总工会),2022年12月市工人文化宫已将剩余部分6500元工人文化宫补提后予以转入。七是返还基层工会经费情况。因市工人文化宫未单独建会,所有人员为市总机关工会会员,其工会经费统一拨付到市总机关工会委员会。八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法律规定,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 

9.基层党建工作抓得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选派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参加市直机关工委举办的党务干部培训班,认真学习党务工作条例章程,增强做好党务工作的能力水平。二是2022年8月3日召开市总工会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成立选举大会,会后经机关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了市总工会第一、第二党支部,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完成了第一、第二党支部选举相关工作。三是制定印发《中共鄂尔多斯市总工会党组关于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通知》,并严格遵照执行。四是在接到召开年度组织生活会文件后,第一时间按照文件要求,做好会前准备工作,严格履行会议程序,保质保量开好组织生活会。 

10.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中共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科级干部管理的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干部考察工作,严格把控干部身份和资格条件,进一步加强干部的岗位教育培训力度。二是认真做好每一次干部选任考察的会议记录,充实完善各个阶段的谈话提纲,提高工作质效。截至目前,考察调动干部2人,均在考核前制定考察提纲,考察完成后将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委组织部。三是推进干部档案信息化建设,完善好干部选任工作档案,加强与市委组织部的配合协作,认真做好党员干部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目前,对科级及以下干部档案专项审核进行全部自查。四是完善干部档案资料,提高自查自纠力度,严格按照新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干部选任工作。五是修订完善《干部任用试用期满转正考核制度》,并按照规定严格执行干部试用期满转正考核程序。六是草拟制定了《市总工会本级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在充分征求各部室意见后,提交党组会议、主席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七是以文件形式印发了《市总工会本级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由市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与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签订劳动合同。 

1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严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2022年第30次党组(扩大)会议,专题部署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有关事宜,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落实落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制定印发《鄂尔多斯市总工会2022年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是成立鄂尔多斯市总工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四是党组书记与领导班子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强调要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五是定期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把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到工会业务工作当中。六是制定完善《市总工会领导班子述职述廉制度》,并于2022年12月份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汇报会,由领导班子成员向党组书记汇报2022年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七是已完成对领导班子及部室的廉政风险点排查。八是党组书记及党组成员已分别开展讲廉政党课活动。九是修订完善《市总工会廉政谈话制度》,采取分层次谈、集体谈、“一对一”谈等方式,分层分级开展廉政谈话,强化“一把手”监督,筑牢廉政思想防线。 

12.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部门强化制度建设,对部门内部制度及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推动市总工会更新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干部职工考勤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等10项制度。二是纪检监察组通过参加部门党组会议、主席办公会议提出意见建议,对“三重一大”制度落实进行监督,对班子成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特别是督促“一把手”负起责任,既带头严守纪律,又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切实加强对部门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三是督促部门细化明确“两个责任”清单,建立“两个责任”工作台账。对部门政治责任台账完成情况开展监督检查6次,督促制发了主体责任清单,完善了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台账。四是联合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警示教育和廉政党课学习活动,同时结合部门实际,对部门工作作风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明查暗访。五是督促市总工会建立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体系,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建立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及部门的廉政风险点,对廉政风险防控实行动态管理。六是紧盯廉政风险高发节点,向部门发送廉洁提醒函,发出工作提示4份。七是与部门“一把手”、领导班子开展谈心谈话、与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同时开展干部任前廉政提醒谈话和重点岗位廉政风险提醒谈话。八是对部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部门廉洁文化建设和廉政教育工作走深走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77-8500100;邮政信箱:鄂尔多斯市工人文化宫;电子邮箱:ordoszg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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