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工发﹝2015﹞19号
鄂尔多斯市总工会 鄂尔多斯市司法局
关于成立职工维权援助服务律师团的通知
各旗区总工会、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康巴什新区总工会,市直各基层工会,各产业(系统)工会: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建立健全职工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长效机制的意见》和自治区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工会职工法律援助维权帮扶服务工作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工会法律援助实施办法(试行)》精神,为充分借助司法界、律师界等社会各界法律资源,进一步构建职工维权服务社会化格局,促进我市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市总工会和市司法局决定成立鄂尔多斯市总工会职工维权援助服务律师团。
市总工会职工维权援助服务律师团由社会执业律师和法律援助律师、工会法律工作者共22人组成。为便于整合资源和工作联系,加强律师团的管理和重大问题决策,强化业务指导,市总工会聘请了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法律援助中心各一名领导作为职工维权援助服务律师团顾问。
律师团成员的主要职责是:协助市总工会开展源头维护工作,参与劳动关系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对涉及职工权益的立法和政策制定提出意见、建议;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参与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仲裁;指导和帮助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协助市总工会妥善处置职工群体性事件;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职工提供法律援助。
律师团顾问的主要职责是:在推动法治鄂尔多斯建设进程中,为工会参与涉及职工权益的立法和政策制定、依法履行基本职责、参与社会管理提出意见、建议和提供法律咨询;参与劳动关系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参与全市工会重要决策的法律论证;参与律师团的管理和决策,提供业务指导;推动依法建会、依法维权、依法治会。
为保障律师团作用的发挥,成立鄂尔多斯市总工会职工维权援助服务律师团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总工会副主席郝广卿担任,副组长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赵斌,市司法局调研员、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田生良,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白文华。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律师团成员开展职工法律援助服务活动,对律师团成员实行动态管理,决定律师团成员的奖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负责律师团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维权援助服务律师团成员要坚持以职工为本,提高服务意识,履行工作职责,做到主动依法科学维权。
各旗区总工会要充分认识职工维权援助服务律师团在促进依法治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工会维权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把职工维权服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附件:鄂尔多斯市总工会职工维权援助服务律师团顾问及成员名单
鄂尔多斯市总工会 鄂尔多斯市司法局
2015年4月20日
附件:
鄂尔多斯市总工会职工维权援助服务律师团顾问及成员名单
一、律师团顾问(4名)
郝广卿 市总工会副主席
赵 斌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田生良 市司法局调研员、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白文华 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
二、律师团成员(22名)
(一)市总工会法律工作者
1、郝广卿 市总工会副主席
2、田增学 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
劳动争议仲裁员
3、李 健 市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员
4、贾 玥 市总工会信访接待工作人员
(二)市直、各旗区法律援助律师
1、市直
田生良 市司法局调研员、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全国“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
白文华 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
2、东胜区
郭永胜 东胜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刘 艳 律师
3、达拉特旗
郭海福 达拉特旗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翟鹏飞 律师
4、准格尔旗
张瑞祥 准格尔旗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刘晓霞 律师
5、伊金霍洛旗
奇托娅 伊金霍洛旗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刘国鹰 律师
乌审旗
刘 勇 乌审旗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塔 娜 律师
7、鄂托克旗
罗定东 鄂托克旗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金 柱 律师
8、鄂托克前旗
巴图斯仁 鄂托克前旗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达楞古日巴 律师
9、杭锦旗
白志坚 杭锦旗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斯庆如勒玛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