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工发[2012]55号
鄂尔多斯市总工会关于申报2012年工会“职工书屋”工作的通知
各旗区总工会,各产业(系统)工会,市直机关工会工委,市直各基层工会,中央、自治区驻市企业工会:
按照全国总工会、自治区总工会开展“职工书屋”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鄂尔多斯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工会“职工书屋”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2012年全市将建设“职工书屋”30个。现将有关“职工书屋”建设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工书屋”建设对象和建设标准
(一)建设对象。“职工书屋”主要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和上规模的非公有制企业中建立,包括农民工工作和居住相对集中的基层企事业单位、社区、工业园区、乡(镇)村和工程工地。
(二)“职工书屋”建设标准:藏书量1500册、报刊10种以上,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50种(张),调配工作人员对“职工书屋”进行日常管理。
二、工会“职工书屋”建设工作申报要求
工会“职工书屋”可按建设标准新建,也可在原图书馆、阅览室基础上改建,达到标准后,向市总工会申请(填报工会“职工书屋”建设单位申请表),各旗区总工会、康巴什新区总工会要完成2—3家“职工书屋”建设任务,经批准后由市总工会挂牌命名。各申报单位务于8月10日前将申请表报市总工会宣教部。
联系电话:8399018
附件:工会“职工书屋”建设单位申请表
“职工书屋”建设单位申请表
单 位(盖章): 填表日期:2012年 月 日

鄂尔多斯市总工会
201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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