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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总工会关于加强职工大讲堂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3-09-27

鄂工发〔2013〕62 号


鄂尔多斯市总工会关于加强职工大讲堂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旗区总工会,康巴什新区总工会,各产业(系统)工会,市直机关工会工委,市直各基层工会,中央、自治区驻市企业工会:

为了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大学校”的作用,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综合素质,为推动鄂尔多斯科学发展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决定在全市进一步推进职工大讲堂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丰富内容、创新载体,增强建设工作的实效性。

丰富有益的内容是职工大讲堂的生命,方式方法的创新是讲堂保持活力的源泉。在讲堂内容安排上既要有统一主题,坚持宣传党的创新理论和方针政策,又要有结合各地区、各企业实际灵活安排的内容,满足不同层次职工群众的需求。近年来,各地在实践中针对不同宣讲主体和宣传对象,从实际出发创立车间讲堂、班组讲堂、职工书屋等载体,并总结归纳出阵地宣讲与流动宣讲相结合、传统媒体与现代网络相结合、文体活动与宣讲教育相结合、个人宣讲与团队宣讲相结合、单向灌输与交流互动相结合等宣讲方式。要在认真借鉴、总结这些有效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完善和总结推广适宜本地区、本企业实际的宣讲载体和宣讲方法。坚持以人为本,因人制宜,分类施教,学以致用,深入探索入耳入心的分众化、具象化宣讲路子,增强讲堂建设的针对性、时效性。

二、规范阵地、壮大队伍,夯实建设工作基础。

讲堂的设置,要以基层特别是企业职工大讲堂为依托,以丰富多彩的宣讲活动为主体,以劳模、技术能手、科技人员为主体构成的讲师队伍为支撑,逐步建立完善覆盖面广、人员齐备、宣讲内容受广大职工欢迎的职工大讲堂宣讲工作体系。到2013年底,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具备条件的规模以上企业都要力争建立起职工大讲堂。所建讲堂要努力达到“十有”要求:即有稳定场所、有规范名称、有组织机构、有宣讲队伍、有管理制度、有工作计划、有经常性活动、有档案记载、有考核记录、有考核总结,确保建设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三、加强引导、健全机制,保障建设工作持续发展。

要研究制定职工大讲堂建设工作规划,深入开展“示范讲堂”建设工程,做到成熟一批,命名一批,表彰一批,充分发挥规划引导和典型引路作用。要建立健全讲师队伍管理、基层调研、集中备课、交流研讨、信息沟通、督查考核、评比奖励等建设工作制度,以及组织领导、资源整合、经费投入等保障制度。要把开展职工大讲堂建设工作作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工会要坚持每年考核、交流表彰职工大讲堂建设的先进集体、示范讲堂和优秀宣讲员。通过探索完善科学的运行机制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激励机制,使讲堂建设步入正规化、常态化轨道。

四、总结经验、加大宣传,扩大建设工作影响力。

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强职工大讲堂建设工作先进经验的总结、交流和推广,引导建设工作不断深入发展。拟于明年适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优秀职工大讲堂评选命名活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对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先进典型进行及时宣传报道,为职工大讲堂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鄂尔多斯市总工会     

2013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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