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鄂工发〔2015〕27 号
鄂尔多斯市总工会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市体育局
关于举办2015年全市职工足球联赛的通知
各旗区总工会、经信委、体育局,康巴什新区总工会、商务局、教体局,市直机关工会工委,各有关企业工会: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做好内蒙古足球改革发展工作要求的精神,提高全市广大职工的体育健身意识和健康水平,推动职工足球运动的繁荣发展,为我市足球运动的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经研究决定,市总工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体育局于2015年6月下旬在康巴什新区举办全市职工足球联赛决赛阶段比赛。
希望各分赛区和参赛队伍高度重视、精心安排,按照比赛规程要求做好参赛工作,通过参加全市职工足球联赛带动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职工体育活动全面广泛的开展,丰富活跃职工文化体育生活,增强职工队伍凝聚力战斗力,为推动鄂尔多斯市职工足球运动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1.2015年全市职工足球联赛规程
2.2015年全市职工足球联赛参赛选手权利许可、免责声明书
3.2015年全市职工足球联赛报名表
鄂尔多斯市总工会
鄂尔多斯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鄂尔多斯市体育局
2015年5月21日
附件1
2015年全市“××杯”职工足球联赛竞赛规程
一、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鄂尔多斯市总工会
鄂尔多斯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鄂尔多斯市体育局
协办单位:鄂尔多斯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
鄂尔多斯市足球协会
承办单位:待定
二、比赛时间、地点
1.时间:2015年6月下旬
2.地点:康巴什新区
三、比赛项目
男子足球
四、参赛队数
共16支代表队参赛。各分赛区选派1支代表队参赛,必须以本辖区内企业组队或以本旗区职工联队组队(市直机关赛区除外),其余6支参赛队为中央、自治区和市属企业代表队。
五、运动员资格及参赛条件
(一)参赛运动员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对自身身体状况和参加足球比赛风险有充分认知,需为参加比赛行为负责。
(二)参赛运动员须为鄂尔多斯市所属旗区管辖范围内的各类所有制企业中,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含1年)的在岗职工和在企业工作达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务派遣工;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在编在岗职工和工作达1年以上(含1年)的在岗聘用人员。
六、参赛队伍要求
(一)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运动员22人,并制作队旗。
(二)参赛单位可自行组队,也可联合本旗区其他单位组队,联合组队要使用所在旗区联队名称;参赛单位不得以协会、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组队;单独组队的单位临时借用其他单位职工作为参赛运动员不得超过3人。
(三)参赛单位要严格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同一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球队参赛;现役职业球员(含与企业已签订劳动合同者)、在校学生不得参赛。
(四)报名运动员必须具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其身体健康的体检证明及赛事期间有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球队报名时必须提交由球员本人签字画押的赛事期间免责声明书。
(五)组队参赛单位要出具报名运动员符合职工身份的证明(包括本人与用人或用工单位2014年度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工资关系复印件),参赛单位所在旗区总工会要出具审核报告,参赛联队由旗区总工会出具证明。
(六)每队预交比赛纪律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并于报名截止日前将保证金打入指定对公账户。鄂尔多斯市总工会帐号:0612080109026449273,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东胜支行,行号:102205008014。赛事期间,如参赛球队存在违规行为,则按照本次赛事规程相关条款给予相应的罚款,并从保证金扣除。赛事结束后,退还剩余保证金;如参赛队伍无任何违规行为,则赛事结束后,全额退还保证金。
七、比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11人制足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采取第一阶段小组循环和第二阶段交叉淘汰方式进行,产生最终名次。
(三)运动员凭身份证和参赛证上场比赛。
(四)参赛队必须备有深浅不同两种颜色的比赛服。球员衣服号码必须与报名号码相符,不得无号、重号。比赛穿专业足球鞋(胶钉、碎钉),队长佩戴袖标。上场队员服装须一致(包含球衣、球裤及球袜),号码明显,守门员服装与其他队员服装有明显区别。上场队员必须佩戴护腿板并以球袜加以固定,不按要求佩戴护具者,不得参加比赛。
(五)执行中国足球联赛纪律规定。对被出示红、黄牌的运动员进行罚款,红牌罚款人民币500元,并根据规程及规则的规定进行追加处罚,黄牌罚款人民币200元。
(六)比赛采用5号球,每场比赛90分钟(半场45分钟),中场休息时间15分钟。
(七)每场比赛每队可替换6名队员,队员一经替换,不得在该场比赛里重复上场比赛。
(八)一张红牌或累计两张黄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如比赛分阶段进行,前一阶段红、黄牌不带入下一阶段。
(九)如果一个队在比赛中,场上队员不足7人,比赛终止,视为弃权,判对方3:0获胜。并按全国足球比赛纪律处罚条例执行,如果比赛终止时场上比分超过3:0,按实际比分计。
(十)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
(十一)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依次按
1、积分相等队相互之间比赛的胜负关系,胜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相互之间比赛的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相互之间比赛的进球总和多者,名次列前;
4、红黄牌多少决定名次,少者列前;
5、如还相同,抽签决定名次。
(十二)淘汰赛和决赛中出现平局,不进行加时赛,以点球决出胜负。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1、根据决赛比赛成绩,对前8名的队伍给予奖励,分别颁发奖金和证书。对冠、亚、季军球队颁发奖杯。
2、获得冠军的队伍奖励人民币30000元奖金,获得亚军的队伍奖励人民币20000元奖金;获得季军的队伍奖励人民币10000元奖金。4—8名球队分别奖励人民币6000—2000元奖金。
3、根据各赛区组织工作及决赛阶段情况确定2个赛区优秀组织奖并颁发牌匾。
4、根据参加决赛球队的综合表现确定2支球队体育道德风尚奖并颁发牌匾。
5、联赛设“金靴奖”一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
九、申诉和处罚
(一)各参赛队在比赛过程中如争议或对裁判判罚有疑义 ,必须服从当值主裁判决,球队可在比赛结束后6小时内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承送大赛组委会。
(二)超过规定比赛时间15分钟而未抵达赛场的参赛队应被视为弃权,判对方3比0获胜。
(三)某运动队在比赛中不服从裁判员判罚而中断比赛,在五分钟后仍未恢复比赛即被视为罢赛,判对方3比0获胜。若当时比分已超过3比0,则按当时最高实际比分计算。出现罢赛情节时,取消该队参赛资格,罚款人民币5000元。
(四)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采用其它违背体育精神的不道德行为的参赛队,一经查证,该参赛队成绩一律取消,判对方3比0获胜。若该场比赛净胜球大于或等于3个球,则以当时的实际比赛结果为准,并对该队罚款人民币2000元。
(五)比赛过程中,如有球队的球员出现打架,殴打裁判及组委会工作人员等严重违纪行为,组委会将对其所在球队罚款人民币5000元,取消违纪球员的比赛资格,并裁决挑起争端的球队0:3告负,如场上比分大于0:3,则以场上实际比分计算。如因打架造成人员伤害,医药费由冲突人员自理,出现严重后果还须承担法律责任;
(六)参赛队有其他违背本规程、比赛规则及体育道德行为的,组委会可给予相应处罚。
(七)如因特殊情况、不可抗力因素的干扰,造成比赛中断,经组委会的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组委会必须尽快另选场地补足比赛时间。
十、裁判员与仲裁委员会
(一)大会设仲裁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和职责范围按仲裁条例执行。
(二)裁判长、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十一、报名、报到
报名:请于2015年6月5日前,将2015年全市职工足球联赛报名表、旗区总工会和参赛队伍审核报告电子版文件和报名球队信息(包括电子版球队简介、集体照、LOGO)、球队队员电子版免冠二寸照(照片文件名由姓名+球衣号码+身份证号组成)发至鄂尔多斯市总工会宣教部。邮箱:ordoszghxjb@126.com,其他材料于报到当日交纸质版,纸质版须有旗区总工会和参赛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裁判长、裁判员提前三天报到进行培训,各代表队提前一天报到。
参赛队在报到时需提供缴纳保证金凭条、全队球员保险凭证、体检证明、免责声明书等。
联系人:市总工会宣教部联系人:常宏玮0477—8399009、18747798479
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联系人:李元0477-8580798、18647799649
十二、赛事保障
(一)全市职工足球联赛决赛阶段各参赛代表队食宿由组委会统一安排,往返交通费、比赛期间交通费自理。统一安排食宿代表队人数不得超过25人(其中运动员不得超22人,领队、教练员不得超3人),所需经费由组委会承担。康巴什新区、伊旗阿镇范围参赛代表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二)市体育局负责全市职工足球联赛决赛阶段的比赛场地、技术指导、裁判员和其他技术人员等方面保障工作。
(三)赛事冠名权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联系。
(四)医疗和安全保卫工作由赛事组委会协调有关部门安排。
(五)比赛宣传工作请市委宣传部支持。
十三、领队教练员会议时间:报到当日。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五、本规程的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所有。
附件2
2015年全市职工足球联赛参赛选手权利许可、免责声明书
一、肖像权许可
为参加2015年鄂尔多斯市职工足球联赛,本人了解并接受下列条件:本人授权鄂尔多斯市总工会以合法方式,永久无偿使用本人于本项活动中的图片、照片或其它形式的影像(包括任何成品以及与成品相关的广告复制品)。本人保证出于真实意思表示做出上述肖像权许可声明,并且不因此而损及第三者合法利益。为保证被授权人真实享有此项授权,本人同意在必要时签署实现被授权人使用本人肖像权的任何文件,使本声明书生效。此项权利、资格及权益可由一位或多位被授权人行使。
二、健康状况
本人的身心状况均适合参加此次比赛,此乃经由本人自愿选择参与的活动,并无任何合格医师有不同建议。
三、装备、着装与设施检查
本人同意,在参加任何活动项目之前,使用并检查符合组委会要求的相关装备
本人如察觉有任何危险情况(应在健康方面亦有此表述),应立即告知活动组织人员和相关的工作人员,并主动停止参与活动或者比赛,直至相关情况完全消失为止。在事先察觉的危险状况已获改善之前,本人将拒绝参加任何本次活动或者比赛的赛程。本人参加赛程的行为,即视为同意并认可相关设施及装备的状况。
本人同意,遵守各项规定,穿戴符合要求的保护装备。本人保证按照合理、谨慎、规范的参赛者应有的穿着。如本人未遵守规定,参赛资格将自动取消。本人同意,在所有的比赛、活动中,穿戴适当的服装,以及赞助单位额外的指定用品。本人确知并服从组织者的相应管理。
四、风险承担
本人了解本人和其他2015年鄂尔多斯市职工足球联赛参赛者所参与的活动,均有可能涉及下列风险:个人伤害、疾病、终身残障、截肢和死亡,也涉及经济上或财产上等的重大损失或损害。
本人承担前述所有的风险,包括出于(以中国法律许可者为限)其他参赛者、被授权人、主办承办单位、装备供应厂商、运营公司、赞助方或志愿者和其所有人、负责人、行政人员、雇员及代表的过失所造成的风险,以及本人或本人财产因活动或本人的参赛行为或出席而可能因此所承受的任何风险,即使上述人士或公司采取合理谨慎之努力都无法避免的损伤(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伤害、残障、截肢和死亡),疾病、损害、损失、索赔责任与费用,并且承担个人应承担的责任。
五、责任免除与赔偿协议
于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本人同意,对于因参加或出席比赛、活动,或与本活动相关行动的全部或部分、基于过失或失误所引起任何的伤害(包括个人伤害、残障、截肢与死亡)、疾病、损失、损坏、索赔、责任或费用,在被授权人及其相关个人、组织和机构等,以及活动、与活动相关或附属的赞助商与广告商、任何集团、组织者或志愿者,及用于活动的财产、设施或装备的所有人、出租人及承租人,上述人员个别的承办人、负责人、行政人员、雇员及代表,以及活动其他的参赛者(上述人员或团体称为“被免责人”),已尽了合理谨慎的准备仍不能防止上述情形发生时,永久免除“被免责人”的任何责任,并同意不向其提出任何赔偿。
六、医疗
本人参与或出席活动期间,所受任何相关的伤害、疾病或可能遇到的情况,以致本人失去行为能力,本人授权在场的医疗人员进行任何必须的急救、药物治疗、医疗或手术。如果本人无法或当时立刻填写医疗相关表格,本人进一步授权在场的医疗人员代表本人填写与医疗有关的表格、同意书或其他相关文件。
七、条款的独立性
本人同意这份活动声明书的全部授权及免责条款,认为其并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任何一款规定若被认定无效或无法执行,都不会影响其他任何条款的效力与强制力。
本人已阅读并了解这份权利许可、免责声明条款。此声明书经参赛者本人签署即生效。
签名: (手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2015年全市职工足球联赛报名表

说明:1.在报名号码前用C注明队长号码,用*注明守门员号码。
2.在服装颜色一栏中每队需注明守门员上衣、长裤颜色,深、浅两套队服颜色。
球队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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