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大新时期工人阶级新闻宣传的意见》,根据全总和自治区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鄂尔多斯市总工会新闻发言人制度。
一、成立鄂尔多斯市总工会新闻发言人工作协调小组
鄂尔多斯市总工会成立新闻发言人工作协调小组,由市总工会办公室、宣传教育部、组织基层部、法律工作部、经济工作与劳动保护部、女职工部、财务部等部门组成。日常工作由宣传教育部负责。
市总工会新闻发言人工作协调小组履行以下职责:
(一)加强新闻发布工作的管理。对市总工会新闻发布工作进行统一管理,规范新闻发布活动,严肃新闻发布纪律,保证新闻发布质量;
(二)定期召开协调会议。新闻发言人工作协调小组适时召开协调会议,围绕工会重点工作、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梳理具有新闻价值的宣传报道线索,提出对外发布的基本意见和宣传口径,必要时吸收相关单位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
(三)确定新闻发布方案。把握全会工作重点,总结工会工作宣传报道亮点,提炼宣传报道主题和重点,商定新闻发布的内容,加强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导向,进一步扩大和提高工会组织的社会影响力与凝聚力。
二、新闻发言人和新闻联络员的确定
市总工会设立新闻发言人,由分管新闻宣传工作的副主席担任;新闻联络员由宣传教育部科员担任具体负责市总工会新闻发布工作的策划和组织实施。
三、新闻发言人和新闻联络员的职责
(一)介绍市总工会主办和承办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以及有关重要工作的筹备情况和取得的实际成效;
(二)及时就全市范围内因劳动关系矛盾引发的职工突发性群体事件发布信息,表明事件真相,阐述工会组织的立场和观点,介绍所采取的应对措施和工作进展等情况;
(三)及时澄清涉及工会工作和职工队伍团结的各种误解和疑虑,批驳谣言,消除不实或歪曲报道的影响;
(四)严格遵守新闻宣传纪律,自觉抵制不良信息传播,积极配合各级媒体做好各项采访活动。
(五)发布其他需要向社会公布的信息。
四、新闻发布的策划
市总工会对外发布新闻,可根据发布内容,分以下三种形式进行。
(一)对于市总工会代表大会、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重要活动等重大工作安排,要随时向新闻媒体发布重大工作安排的筹备情况、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效,提出相应的新闻宣传工作要求。
(二)对于市总工会日常部署的重点工作和重要活动,可适时向新闻媒体通报相关信息,或者利用工会主办的网站对外发布相关信息,提出相应的新闻宣传工作重点。
(三)对于职工群众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涉及劳动关系领域的热点、焦点问题,可适时在相关媒体对相关问题进行解释和说明,回应职工群众关切,阐述工会组织的意见、观点和主张。
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施行,本制度由市总工会宣传教育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