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市直机关工委批复同意,9月10日,市总工会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补选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委员。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选举办法(草案)》、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补选委员候选人名单,以及监票人和计票人名单,采用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方式,顺利补选了1名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委员。随后,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分别召开全体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和等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了机关党委副书记和机关纪委书记。
此次补选工作进一步充实了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的工作力量,显著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机关党的建设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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