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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4-15

鄂工党支发〔2017〕6号


中共鄂尔多斯市总工会支部委员会关于

印发《进一步深化在职党员进社区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部室,市职工服务中心:

现将《进一步深化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鄂尔多斯市总工会支部委员会            

2017年4月15日                   


进一步深化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提升党员服务基层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按照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有关要求,市总工会决定进一步深化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标

(一)工作目标

为了大力推动市总工会机关实施“活力党建”,继续深入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让机关党组织和在职党员深入基层一线,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推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实现“各方组织同参与、在职党员做奉献、社区工作上水平、居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目标。

(二)工作原则

建立组织纽带,增强基层党建工作动力。市总工会党支部与东胜区永宁社区党支部结成对子,进一步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有效调动各方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协同推进基层党建工作。

加强党员管理,提升干部队伍活力。在职党员进社区,使机关全体在职党员不论是作为“单位人”还是“社会人”,都处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管理和监督之下,进一步加大实践锻炼力度,促进党员干部成长,提升干部队伍活力。

改进工作作风,凝聚服务职工群众合力。机关党员干部下基层提升服务本领,推动服务资源下沉,形成相对固定的服务力量,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组织和党员联系服务职工群众工作,融洽干群关系,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机关。

二、活动对象

市总工会党支部及全体在职党员。

三、活动内容

(一)单位党组织与社区结对。加强与社区党组织沟通联络,建立起长期稳定的结对联系关系,实行资金联筹、活动联搞、帮扶联助和阵地联建的“四联”服务模式,切实帮助社区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二)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报到。接受社区党组织统筹安排管理,积极主动参与居住地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做好政策法律宣传员、困难群众帮扶员、社情民意搜集员、社区事务协管员的“四大员”。

四、职责任务

(一)单位党组织工作任务

1.加强组织指导。召开动员大会,做好思想发动工作;主动对接结对联系社区党组织,积极领办社区服务项目,每年深入社区开展集体活动至少3次;督促机关在职党员及时到居住地社区报到并参与社区活动。

2.强化服务功能。党支部要采取集中服务与分散服务、定期服务与日常服务相结合的方式,采取领岗、组团、网络等多种服务形式,打破单位层级和地域管理限制,经常到社区开展活动,逐步形成长效机制。

(二)在职党员工作任务

1.主动报到。在职党员要及时到居住地社区报到,认领服务项目;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注册报到,关注“鄂尔多斯党员教育微平台”微信公众号。

2.积极参与。在职党员要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做到“六个带头”,即带头宣传政策法规、带头调解矛盾纠纷、带头帮扶困难群众、带头参加志愿服务、带头参与社区党组织建设、带头创建文明社区。

3.搞好服务。在职党员要结合自身特点专长,在居住地社区至少认领1个服务项目,每年至少参加2次社区公益或志愿服务活动。在职党员进社区工作情况与党员民主评议、评先评优挂钩,未报到或者未达到服务次数的不得评先评优,个人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

五、实施步骤

鄂尔多斯市总工会党支部进一步深化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从2017年3月开始至2019年2月底前结束,并分四个阶段推进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3月下旬)。4月1日前,市总工会党支部要召开全体党员动员部署会议,主动对接结对东胜区永宁社区党支部;建立党员台账,做好思想发动工作,并督促和引导在职党员及时到居住地社区报到。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2月底前)。党支部要迅速联系东胜区永宁社区,采取座谈交流、实地调研等形式,摸清底数、找准症结,建立共建计划、列出推进措施、明确工作目标,确保活动见行动、有成效。在结对服务活动后即时填写《鄂尔多斯市单位党组织到结对社区活动情况登记表》(附件1),并以电子版发送给永宁社区;在职党员要携带本人《鄂尔多斯市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介绍信》(附件2)到居住地社区报到,并带回单位备案,党员在服务后即时填写《鄂尔多斯市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服务记录表》(附件3),并以电子版上报给党支部和社区,社区将对党员每次服务进行效果评价,每3个月汇总一次,将电子版发送至党员单位党组织和社区所在街道(乡镇)党(工)委备案;党员须将社区出具《鄂尔多斯市在职党员、单位党组织到社区服务鉴定表》(附件4)报市总工会党支部备案。党支部和在职党员要严格按照职责任务,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功能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基层服好务、为群众办实事。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2月底前)。党支部要及时总结经验、强化措施,不断增强融入社区、服务社区的主动性,提升共驻共建的工作水平。

六、工作要求

深化在职党员进社区是夯实全市基层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活动,是培养和锤炼干部的重要途径,是改进工作作风的务实举措,也是构建区域化党建工作格局的客观要求。各部室、全体党员要将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与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着力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为我市构建“共驻共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发展”的区域化大党建工作格局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1.鄂尔多斯市单位党组织到结对社区活动情况登记表

      2.鄂尔多斯市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报到介绍信

      3.鄂尔多斯市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服务记录表

      4.鄂尔多斯市在职党员、单位党组织到社区服务鉴定表

附件1.2.3.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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