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工会经审会召开关于对各旗区总工会及市直属各基层工会2017-2018年度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审计的谈判会议
2019年3月5日,鄂尔多斯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根据市总工会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各旗区总工会及市直属各基层工会2017-2018年度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审计。市总工会经审办根据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2018年4月18日发布的《中介机构入围信息》中入围的会计师事务所中选取3家3A级以上会计师事务所,会议采取竞争性谈判、低价竞标的形式,择优选取一家承担此次审计项目。
会上谈判组由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吴明海,市纪检委派驻市总工会机关纪检组副组长苏丽雅,市总工会财务部部长李玉明,市总工会办公室负责人李光钊,市总工会经审办科员白瑜组成。
内蒙古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5A)(行政总监:王亮、注册会计师:王伊利)、内蒙古鑫方圆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5A)(副所长:耿颖、审计项目经理:姚宇樊)、鄂尔多斯市锐诚会计师事务所(3A)(办公室及财务负责人:陈慧桃)等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此次竞争性谈判。
会上,吴明海提出此次关于对各旗区总工会及市直属各基层工会2017-2018年度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审计等内容的审计项目竞争性谈判的要求。重点强调,一是此次竞争性谈判要严格按照《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18—2019年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的通知》(鄂财发﹝2018﹞27号)文件专用采购项目之服务类单次采购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及有关规定自行组织进行。二是中标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在《会计法》、《会计准则》、《工会会计制度》、《审计法》、《中国工会审计条例》及中华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下发的《工会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办法》(工审会发﹝2016﹞5号)、《工会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工审会发﹝2016﹞4号)、《工会企业事业单位财务审计办法》(工审会发﹝2016﹞6号)、《工会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工审会发﹝2016﹞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条例的基础上实施审查审计。三是中标的会计师事务所在进行该项目审计过程中,就客观性、可靠性、准确性、全面性、充分性、重要性、一致性、及时性、保密性等方向提出明确要求。
通过各会计师事务所介绍本公司情况和报价,谈判小组与各竞争会计师事务所代表逐一进行谈判。经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原则,最终确定鄂尔多斯市锐诚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本次审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