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工发[2012]30号
关于印发《在鄂尔多斯市非公有制企业工会深化创先争优实施“双亮”工程方案》的通知
各旗区总工会,康巴什新区总工会,各产业(系统)工会,市直各非公有制企业工会:
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工会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工会作用,按照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在全区非公有制企业实施“工会组织亮承诺、工会主席亮作为”的“双亮”工程》的要求,现就在我市非公企业工会开展“工会组织亮牌子、工会主席亮身份、工会工作树品牌、会员评议工会工作、促进企业和谐发展”活动制定如下方案。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报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
鄂尔多斯市总工会
2012年3月22日
鄂尔多斯市非公有制企业工会
深化创先争优实施“双亮”工程方案
为进一步激发非公有制企业工会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工会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作用,现就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工会中,深化创先争优实施“工会组织亮承诺、工会主席亮作为”的“双亮”工程(以下简称“双亮”工程),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理论为指导,以转变企业工会工作作风、发挥工会作用、激发工作活力为目的,进一步密切工会与职工群众的联系,充分提升企业工会规范化建设水平,促进工会工作固本强基。
二、实施“双亮”工程的总体要求
学习宣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深化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活动,从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的实际出发,从最基础、最现实、最易行的环节抓起,遵循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破解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建设难题,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夯实基础,逐步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实现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建起来、转起来、活起来、强起来”的目标,切实增强非公有制企业工会活力,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实现双赢。
二、实施“双亮”工程的参与范围
2012年,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参与“双亮”工程的覆盖面达到50%以上,通过两至三年的努力,基本实现全覆盖。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工会所属工会分会、工会小组,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联合基层工会纳入“双亮”范围。
三、实施“双亮”工程的目标任务
(一)工会组织亮承诺。
最低层面:亮牌子,即所有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和基层工会联合会、联合基层工会,特别是基础薄弱的非公有制企业工会,要在企业门面或工会办公地点悬挂工会组织牌匾;工会办公地点应在企业宣传橱窗、厂务公开栏、企业网站、职工活动场地、食堂等明显位置公布,让职工广泛知晓。
较高层面:亮实事,即逐步健全工会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在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方面发挥工会组织的积极作用,每年开展几项职工可广泛参与的活动,办几件职工较满意的实事。
更高层面:亮品牌,即完善、创新各项工会工作制度和民主制度,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健全维权机制,积极开展创建模范职工之家工作,打造工会工作品牌,切实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叫响做实“职工有困难找工会”,提高工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二)工会主席亮作为。
最低层面:亮身份,即所有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和基层工会联合会、联合基层工会,特别是基础薄弱的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的主席、副主席,要以佩戴胸卡、戴牌上岗、印发联系卡、设置办公桌牌等形式亮出身份;在企业宣传橱窗、厂务公开栏、企业网站、职工活动场地、食堂等显眼位置公布工会主席、副主席办公电话、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工会换届选举后或工会主席、副主席人员变动时,要及时更新其信息。
较高层面:亮职责,即与会员和职工的联系沟通渠道畅通,倾听会员和职工意见,反映会员和职工需求,提出工会的意见,向上级报告重要信息;定期召集工会委员会会议,主持工会日常工作;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依法监督企业执行劳动安全卫生等法律法规,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更高层面:亮作为,即热心为会员和职工服务,旗帜鲜明地维护职工和工会的合法权益;积极推动企业关爱职工,引导职工热爱企业,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造性地开展工会工作,在制度和机制建设上有新突破,在履行职责上有新作为。
四、实施“双亮”工程的阶段步骤
(一)摸底宣传阶段(2012年“五一”前)。对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及基层工会联合会、联合基层工会的组织建设情况和作用发挥情况进行摸底评估,以便分类指导;大力宣传实施“双亮”工程的目的意义,得到非公有制企业党政的重视支持,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和会员职工参与的积极性,形成上下共同推进“双亮”工程的氛围和环境。
(二)承诺作为阶段(2012年5月至11月)。针对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及基层工会联合会、联合基层工会的不同情况,各工会组织及其工会主席、副主席实事求是亮出不同层面的承诺,展现不同层面的作为。作出的承诺和展现的作为要通过适当方式及时向会员和职工公布,接受监督。
(三)评议点评阶段(2012年12月)。结合会员评家工作,非公有制企业工会主席、副主席在会员(代表)大会上报告“双亮”的践行情况,会员(代表)进行民主评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测评。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对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实施“双亮”工程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努力方向提出意见和建议,作出实事求是的点评。
五、实施“双亮”工程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具体指导。各级工会组织要把实施“双亮”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责任分工,主要领导加强组织协调,分管领导全面负责,业务部门具体落实,各部门、各产业工会支持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要及时研究实施“双亮”工程中遇到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善于运用典型推动工作。各旗区工会要加强工作指导,定期组织自查、互查、抽查,并根据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的不同情况,分类确定相应示范单位,推广典型经验,及时上报、通报活动进展情况。市总工会将开展阶段性督查和年度考核抽查,深入基层加强督查指导,并对各地推动实施“双亮”工程的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将旗区工会全年推动落实情况作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考核项目。
(二)明确责任主体。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旗区工会在指导督促所辖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积极实施“双亮”工程并起到带头作用的同时,主要负责实施“双亮”工程的部署督导,进行典型示范。各旗区工会、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乡镇(街道)工会、村(社区)工会作为实施“双亮”工程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承担起指导督促所辖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实施“双亮”工程的职责,帮助解决企业工会在“双亮”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集中相应时间、组织专门人员具体推动落实。
(三)强化激励约束。对于实施“双亮”工程后变化明显、成效显著的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基层工会联合会、联合基层工会及其工会主席、副主席,可优先推荐申报市级及自治区模范职工之家:全市、全区示范化企业工会及优秀工会工作者。对于实施“双亮”工程后会员民主测评不满意的基层工会,上级主管工会应限其进行整改,并反馈整改措施和结果;对会员测评不满意的工会主席、副主席,所在单位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应在核实的基础上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会员仍不满意的,应按照工会章程和有关规定对工会主席、副主席进行调整。
(四)实现有机结合。实施“双亮”工程,要与党工共建创先争优、党组织开展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相结合,积极争取党组织的领导和支持,党建与工建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与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建会工作、企业工会规范化示范化竞赛活动和职工之家建设相结合,规范建会程序,选好工会主席,做到建会、建制、建家统筹同步推进;与会员评家工作相结合,把会员和职工的满意度、为会员和职工办成的实事好事、企业党政的认可度等作为衡量实施“双亮”工程成效的主要依据,确保取得实效;与“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相结合,推动困难职工多、生产经营困难、劳动关系矛盾突出、工会工作推进有难度的非公有制企业工会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增强工会的吸引力和感召力。
附件:
1、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实施“双亮”工程会员满意度测评表
2、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实施“双亮”工程会员满意度测评汇总表
3、各地区、产业(系统)推进“双亮”工程工作情况进度表
附件1:
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实施“双亮”工程会员满意度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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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组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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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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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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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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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主 席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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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副 主席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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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 亮” 内 容 |
工会组织亮承诺的具体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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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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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主席、副主席亮作为的具体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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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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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对工会组织的满意度测评 (对应下面划√) |
会员对工会主席、副主席的满意度测评(对应下面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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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
比较满意 |
不满意 |
满意 |
比较满意 |
不满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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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三份,本工会存一份,公示一份,报送上一级工会一份。
附件2:
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实施“双亮”工程会员满意度测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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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组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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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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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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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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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主席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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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副副主席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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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对实施“双亮”工程的评议情况 |
对工会组织的评议 |
评议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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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 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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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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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 结果 |
满意 人数 |
比较满意人数 |
不满意人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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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工会主席、副主席的评议 |
评议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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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 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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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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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 结果 |
满意 人数 |
比较满意人数 |
不满意人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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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整改目标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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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三份,本工会存一份,公示一份,报送上一级工会一份。
附件3:
各地区、产业(系统)推进“双亮”工程工作情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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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市、产业(系统)工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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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非公企业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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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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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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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双亮”工程的非公企业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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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职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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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会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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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低层面实施“双亮” 工程的企业数 |
在较高层面实施“双亮”工程 的企业数 |
在更高层面实施“双亮”工程 的企业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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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双亮”工程的非公企业工会亮承诺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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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双亮”工程的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副主席亮作为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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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对企业实施“双亮”工程的评议情况 |
满意和比较满意的会员超过80%的企业数 |
满意和比较满意的会员低于80%、高于60%的企业数 |
不满意的会员超过40%的企业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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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实施“双亮”工程的先进典型 |
企业工会名称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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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盟市、产业(系统)工会要在7月15日前和11月20前,分别按上表内容填报自治区总工会基层工作部,推进的先进典型应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旗县(市、区)总工会、乡镇(街道)工会应建立实施“双亮”工程的企业名册或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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