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本人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各项决策部署,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简要汇报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积极协助工、青、妇党组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督促工青妇三部门传达学习中央、自治区、市纪委监委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并制定主体责任清单。
二是年初协助三部门召开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参与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层层细化责任,严格责任落实,制定出台《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明确工作重点和目标要求。
三是参加三部门民主生活会,党组会、主席(书记)办公会、“三重一大”事项等会议共计66次。
四是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干部职工共同学习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并有针对性的选择中央、自治区和市纪委监委通报的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开展廉政警示教育7次,组织专题警示教育1次。
(二)认真履行监督责任
一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纪检组始终把防止“四风”反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作为监督的重点来抓,紧盯重要节点,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节假日前向三部门发出“提醒通知”3次,对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公车使用管理、工作纪律等提出明确要求,开展明察暗访5次。
二是严明纪律,加强对行使权力的监督。主要监督综合监督各部门党组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参与并全程监督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表模及项目招标审计等重要事项6次。督促市总工会、市妇联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最近3-5年的财务会计账目进行审计。
三是完善廉政档案建设,实现动态化管理。纪检组要求驻在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对科级干部2017年以来的个人有关重大事项进行补充修改,在已往廉政信息的基础上,根据干部的任用、调整情况,更新完善科级干部廉政档案23份。并按照市纪委监委要求,已全部录入干部廉政档案管理系统。
四是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与三部门57名干部职工逐一进行面对面廉政谈话,发挥谈话提醒作用。
五是全面排查廉政风险,压实“两个责任”。纪检组向三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在往年查找的廉政风险点基础上,对所有职权进行了全面梳理,并进行风险评定,共查找出风险点118个。
六是掌握驻在部门动向,把好廉政意见回复关。对领导干部出入国(境)、干部选拔任用、换届选举时,按照干部管理相关要求,对组织人事部门提名的考察名单和因公出国(境)人员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核,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进行廉政意见回复,回复干部廉政情况征求意见3人次。
(三)严肃执纪审查
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四个一”制度,始终注重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2018年,纪检组受理问题线索2件:1件函询了结,给予被反映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1件立案审查调查,已结案,给予被审查调查人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四)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纪检监察组及时向归口监督单位传达了市纪委监委“3+5”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派驻机构第一、二季度现场调度会议精神,并结合工、青、妇三部门工作实际,将扶贫攻坚作为“三大攻坚战”中的整治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方案》,推动工作落实。2018年,纪检监察组先后赴伊旗伊金霍洛镇石灰音苏莫嘎查村、准旗准格尔召镇四道柳村、鄂前旗城川镇麻黄套村深入帮扶户进行实地督查4次,紧扣扶贫攻坚的各个环节,围绕责任是否清、作风是否正、工作是否实开展了检查督导。
二、自身建设情况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一年来,我始终坚持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参加“两学一做”专项教育和市委、市纪委监委组织的学习培训及实践教育。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监委的决策部署,认真学习研究新修订的《党章》、《宪法》、《刑法》、《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派驻机构监督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与政治觉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二)率先垂范,廉洁自律。在廉洁自律方面,本人坚持严于律已,率先垂范,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他规章制度,厉行节俭,反对铺张浪费,减少不必要的开支,认真参加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安排的各项专项整顿,严把综合监督部门廉洁关。家庭方面,注重对亲属和子女的教育和管理,并如实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三、存在问题
回顾过去的一年,还存在工作作风不够深入扎实,缺乏开拓创新精神,执纪监督问责力度不足,工作方式单一等问题,力争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