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工通字〔2019〕30号
鄂尔多斯市总工会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
总工会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的通知
市总各部室、工人文化宫(职工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深化党务政务财务公开,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防止权力滥用,促进工作人员尽职尽责,提高办事效率,现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鄂尔多斯市总工会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鄂尔多斯市总工会
2019年3月27日
鄂尔多斯市总工会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
一、党务政务财务公开的内容
(一)党务公开
1、年度党建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阶段性重点工作及落实情况;重大决策、决定、决议执行情况等。
2、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支部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建主题活动情况;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等。
3、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工作职责;民主生活会及整改情况。
4、对干部的考核考评考察情况,后备干部推荐情况;职工年度考核和奖惩情况等。
5、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及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等。
6、发展党员,积极分子培养考察、预备党员转正、党费收缴情况;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党建目标管理考核情况。
7、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
(二)政务公开
1、机关各部室、工人文化宫(职工服务中心)职能职责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2、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计划、重要工作部署情况。
3、重要项目方案、审批及招投标情况。
4、机关日常考核评比办法。
5、机关重要规章制度。
6、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财务公开
1、单位年度预、决算执行情况。
2、单位财务收支情况。
3、各类专项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情况。
4、固定资产处置情况。
5、财务及财产管理制度及管理情况。
6、“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7、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
二、党务政务财务公开的形式及范围
(一)公开形式
1、公开专栏:适时向全单位干部职工公布公开内容。
2、会议:通过党支部会议、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通报重要情况,公开重大决策。
3、通过文件、网站等形式进行公开。
(二)公开范围
全体党员干部或全体职工。
三、党务政务公开时间
(一)固定项目工作一年一公布;
(二)一般项目工作半年一公布,一季一公布或一月一公布;
(三)阶段性工作分阶段公布;
(四)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布,以保证党务政务财务公开的经常性、持久性。
四、其他有关事项说明
(一)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报分管领导审核,重要事项应报经党组审核批准。
(二)党的秘密事项,应当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三)党务政务财务公开的内容或方式,不得侵犯法律规定的公民个人名誉权、人格权和隐私权。
(四)党支部应当主动征求、认真听取、积极采纳党员和党外群众及有关方面对党务工作提出的意见。
(五)党员及党外群众对党务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及时反映,并合理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