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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全市“安康杯”竞赛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5-28

鄂工发〔202041

 

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全市

“安康杯”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旗区总工会、应急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各旗区“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市直各基层工会,中央、自治区驻市企业工会:

为进一步发挥广大职工群众在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作用,防范遏制事故发生,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形势持续稳定好转,鄂尔多斯市总工会、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和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20202021年度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内蒙古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以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为重点,广泛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群众安全健康意识和技能素质,促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为鄂尔多斯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主要目标

扩大“安康杯”竞赛参赛范围,企业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落实,职工安全健康意识进一步增强,班组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职工安全技能进一步提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能力进一步加强,实现参赛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稳中有降,职工职业健康状况持续改善。  

二、竞赛主题、参赛范围和活动内容

(一)竞赛主题

强意识,查隐患,促发展,保安康。

(二)参赛范围

  各类企事业和机关单位。

(三)活动内容

1.强化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提升职工安全技能水平。深入宣传和贯彻落实《劳动法》《工会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关于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积极组织职工参加“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活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重安全、处处保安全的安全生产环境。   

2.加强班组安全建设,把农民工相对集中的班组(区队)作为竞赛重点、竞赛主阵地,通过班组日常教育、温情教育和警示教育等,在容易发生事故的岗位、工种、人员中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三违”现象。组织开展班组安全技能培训、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安全管理优秀成果展示等活动,推进班组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3.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组织动员广大职工从本职岗位做起,从自身做起,深入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康、促企业发展”和“安全隐患随手拍”等群众性隐患排查活动,全面排查消除各类隐患,努力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建立企业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形成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举办相关竞赛活动,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和措施,减少人员聚集,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动员

在鄂尔多斯市“安康杯”竞赛组委会统一部署和领导下,各级“安康杯”竞赛组委会要结合实际,制定竞赛实施方案,做好部署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动员更多企业和职工参加到竞赛活动中来。

(二)参赛报名

参赛范围为各类企事业和机关单位。各参赛企事业单位按照属地、产业(行业)系统隶属关系报名参赛,但不能重复报名。

(三)检查指导

各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要经常深入基层了解竞赛活动开展情况,加强调研和分类指导,及时总结经验,推动问题解决。各旗区间可根据自身情况开展交流互查。

(四)宣传报道

鄂尔多斯市“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将运用各种形式,及时总结、宣传和推广参赛单位的先进经验。各级“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两微一端”等媒介,加强“安康杯”竞赛活动的宣传报道,不断扩大竞赛活动的社会影响。

(五)考核表彰

鄂尔多斯市“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将按照“安康杯”竞赛考核评分细则,对参赛单位进行考核。市“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将推荐在全市“安康杯”竞赛活动中的优胜单位、班组和个人参加全国和自治区“安康杯”竞赛的评比表彰。同时表彰奖励“优秀群众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15名。

1、评选条件:由企业聘任并且在一线安全生产群众监督检查岗位工作2年以上;掌握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熟悉本岗位安全规程、操作标准;坚持原则,群众威信较高,热心群众安全监督工作,有很强的安全意识;能够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在生产中出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及时报告并组织职工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履行群众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监督职能,在安全生产群众监督检查岗位上有突出贡献,在排查隐患、反“三违”中作用明显,工作主动积极努力,受到过企业和有关部门表彰奖励;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整改安全隐患,消除事故发生方面贡献突出。

2、推荐办法:各级基层工会根据评选条件,对在企业安全生产中发现安全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为企业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者中择优推荐上报。旗区所在地企业,由企业工会评选(每个企业只能推荐1名),旗区总工会审核把关,统一推荐上报市总工会。市直属及中央、自治区直属企业,由企业工会评选,直接推荐市总工会(每个企业只能推荐1名)。

3、具体要求:被推荐的“优秀群众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需填写鄂尔多斯市优秀群众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推荐表(附件2),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推荐表和先进事迹材料一式2份,经所在单位、旗区总工会审核盖章后连同电子版于2020930日前报市总工会经济部,邮箱:ordosjjb@163.com 

各级“安康杯”竞赛组委会要按照通知要求,加强对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及时将本地区、本系统所属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的情况、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反馈鄂尔多斯市“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报送邮箱同上),信息报送情况将作为“安康杯”竞赛评比推荐的参考因素。

  

联系人:高煜,联系电话:8399158

  

附件1:鄂尔多斯市“安康杯”竞赛考核评分表

附件2:鄂尔多斯市优秀群众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申报表

  

鄂尔多斯市总工会       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

  

2020527

 

一、“安康杯”竞赛参赛报名说明:

2020-2021年度“安康杯”竞赛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参赛单位可通过以下2种方式报名参赛:

1. 扫描下方二维码,按要求填写各项信息后提交报名:

2.点击下面链接,填报各项信息后提交完成报名:

3.报名时间截止到2020年9月30日。        

 

https://uoasqu.fanqier.cn/f/szzkmpdx

 

鄂工发[2020]41号(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全市“安康杯”竞赛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1:鄂尔多斯市“安康杯”竞赛考核评分表.docx
附件2:鄂尔多斯市优秀群众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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