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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鄂尔多斯市总工会党组关于呈报《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4-26

鄂工党组报﹝201912 

中共鄂尔多斯市总工会党组关于呈报《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报告 

市纪委监委: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的决定,根据市纪委转发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从20194月起到12月底,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十届自治区纪委五次全会及四届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目标,集中整治民生领域腐败,严惩“微腐败”,破除“中梗阻”,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促进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推动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专项整治工作由市总工会党组统一领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管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坚持群众路线。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紧紧依靠群众,充分调动群众支持和参与的积极性,从群众最关心、反映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 

()坚持问题导向。实行开门整治,广泛收集、及时发现、高度关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 

()坚持挺纪在前。做到监督要早,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惩处要严,使纪律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问责要真,推动主体责 

任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 

()坚持标本兼治。以超常举措,对群众反映多、危害大、影响坏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突破,深挖细查,严肃整治。立足抓常抓长,着力推动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三、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和清理工会困难职工帮扶救助领域弄虚作假、骗取和挤占挪用帮扶资金等违法问题。 

1.困难职工档案信息不准确问题,困难职工档案信息更新不 

及时,动态管理制度不落实问题; 

2.困难职工“一对一”结对帮扶联系人制度落实不到位,联系人作用发挥不好问题; 

3.入户核查制度落实不到位,流于形式问题; 

4.帮扶资金发放不到位问题; 

5.困难职工建档立卡和帮扶救助过程中弄虚作假问题; 

6.存在其它问题。 

四、方法步骤 

(一)部署安排(4月至6月) 

1.及时传达专项整治会议精神。组织旗区总工会主席、分管帮扶工作领导及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全区工会系统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救助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认真学习领会自治区总工会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救助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精神。 

2.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制定《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整改重点、方法、时限和责任要求等。工作方案及时向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报告。 

3.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召开全市工会系统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救助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培训,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明确各级工会的责任和目标任务、困难职工档案信息和帮扶资金核查的内容及方式。 

()核查整改(7月至9月) 

1.对在档困难职工档案信息进行审查。由市总工会对本级、旗区建立的困难职工档案进行审查,清点附件,并对附件材料一一进行甄别,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登记,建立问题清单。 

2.对在档困难职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查。组成核查组深入企业和困难职工家中进行实地走访,核查困难职工档案信息,走访慰问困难职工家庭,了解掌握困难职工需求。 

3.逐级进行督查问效。市总工会对全市工会中的自治区级以上(含)困难职工档案信息及帮扶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督查问效,逐户核查困难职工档案信息及资金发放情况。同时,市总工会将不定期对各地困难职工建档立卡工作和帮扶资金发放等情况进行电话查询和入户调查,形成核查报告,定期通报全市。 

(三)总结规范(10月至12月) 

1.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在入户核查整改的基础上,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按照全总、区总的有关规定,从上至下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困难职工入户走访和核查的长效工作机制,明确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各个工作环节中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确保城镇困难职工建档立卡和解困脱困工作规范有序。 

2.深刻剖析,认真整改。认真剖析和深刻反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建立问题整改清单,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认真进行整改。同时,要把可能出现的问题和潜在的风险查清楚,坚决避免和杜绝“弄虚作假”和“贪占帮扶资金”的问题发生,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建档流程。对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困难职工予以保留,对已经脱困和不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困难职工要依规退出,进一步提高帮扶工作的精准度。 

3.认真梳理,全面总结。在整治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各旗区总工会要进行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改工作效果,形成专题总结报告上报鄂尔多斯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将根据督查内容汇总后形成整体督查报告报送市总党组,待市总党组审议后报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 

五、相关要求 

全市各级工会要把困难职工帮扶救助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与践行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结合起来,与整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结合起来,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即行即改,认真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高效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专项整治工作全程接受群众监督。对所有困难职工要在其所在单位、社区和所在地工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布举报电话受理核查机制和平台,确保不漏一个困难职工、不漏一地,全部接受群众监督。 

鄂尔多斯市总工会专项整治办公室举报电话: 

04778399017 (纪检监察组)  

8399002  (办公室) 

8593080 (权益保障部) 

  

附件:鄂尔多斯市总工会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中共鄂尔多斯市总工会党组 

                           2019426 

中共鄂尔多斯市总工会党组关于呈报《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报告(纪委监委).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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